“网约护士”试点是应对老龄化之举

“网约护士”试点是应对老龄化之举

导语

“网约护士”试点是应对老龄化之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2月13日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
关于“互联网+”护理试点,我们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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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护士”试点是应对老龄化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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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网约护士”试点是应对老龄化之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2月13日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
关于“互联网+”护理试点,我们开展

“网约护士”试点是应对老龄化之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2月13日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

关于“互联网+”护理试点,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我们2.4亿人60岁以上的老人,这里还有4000万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这次“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聚焦在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的医疗护理的需求。去年国务院发了“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文件,并且我们11个部门也印发了关于护理服务业发展的文件,主要还是应对老龄社会的需求。现在我们最短缺的还是护理人员的缺乏,这个护理人员一方面包括养老护理员,他们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还有其实现在当前供需矛盾最突出的就是这些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在机构护理护理,机构一方面不愿意接,一方面缺乏这样的机构,所以很多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是居家的,而且中国的社会一定是居家为主的。我们要发挥专业护士,在医疗护理方面针对这些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医疗护理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去年的数字是380万,今年增加了,专业护士队伍是这样的,面对庞大的4000万失能、半失能的需求,我们还是不够的,所以一方面在存量不够的情况下,我们要做大增量,继续增加护士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供给,另外就是要盘活存量。现有的这些护士的资源如何能够更大的发挥他们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所以互联网、“互联网+”,国务院发出了这样一个号召,我们积极开展这方面的探索来满足需求。


在“互联网+”护理的试点过程中,我们也选取了这些试点省份主要是人口比较多、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另外在“互联网+”的环境包括一些管理和政策方面都比较成熟的这些地方,我们先开展试点,这里面试点最关键的环节是两个安全的问题,一个是护士到这些老人家里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他们本身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另外一个安全就是医疗安全,他们到了患者家里去提供的这些医疗护理的服务,比如输液,输液是有危险的,一旦发生了输液反应,患者的医疗安全如何保障。所以这是我们在试点过程中的两个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在试点当中提出来,首先护士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去提供这种服务,一定是要互联网的企业和我们医疗机构合作,这样的话,让护士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另外从医疗安全上来说,我们不是说所有的医疗护理的服务到患者的家里都可以开展,我们要探索一下能够开展的这些服务项目和范围,比如有一些压疮的简单处理,还有胃管的处理,有一些是有限的范围提供上门的护理服务。还有一些风险比较高的,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开展,必须还是要通过专业机构和专业的人员。


所以,我想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也是要探索建立这样一些机制和政策的环境。“互联网+”护理服务是一个补充,不是一个主要解决问题的手段,真正要解决这些老年特别是失能、半失能的医疗护理的需求,还是要扩大服务供给,包括医养结合的模式,还有一些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还有相应的保障的政策、筹资的政策等等一系列的政策。这是从最根本上来解决这些人的医疗护理需求问题的一个有效的措施。(来源:卫健委新闻发布会实录)

“网约护士”试点是应对老龄化之举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省市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试点时间为2019年2月至12月。


根据《方案》,“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现阶段将更多集中于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这将有效满足我国这部分民众健康方面的需求,尤其是在应对老龄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3%。我国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约1.5亿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5%,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约4000万人(此处数据应该更新)。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增多,使得很多带病生存的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然而,此类服务的供给侧显然不那么充裕。


上门护理服务之所以稀缺,与当前医疗资源的分布也有一定关系。一方面,大多数护理服务还是由传统医院及养老机构提供,很少有区域性的专业护理机构。因此,大部分护理人员并不能随意出外勤,更多的护理服务还是会发生在机构内部。另一方面,有部分地区出现由社会力量自发形成的护理团队,靠着社区间的口碑形成一定的规模,即已具备“互联网+护理服务”的雏形,但由于其整个服务流程和由此产生的护理费用、医疗风险等情况很难控制,所以,这种方式的护理始终不能形成规模。并且,不少服务也存在与职业规定不相符合的现象。


此次文件出台便是为了规范目前“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发展,依托互联网与大数据的信息技术,建立可靠的护理平台,继而吸引可靠的护理团队注册。《方案》中明确,试点地区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试点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从机构内延伸至社区、家庭。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庞大的人口基数也增加了应对这一问题的难度系数。构建“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理模式可以充分促进信息的流通,使护理人员的分配和工作更有效率。并且,为保证护理服务的专业性,《方案》规定,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并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护士管理,并配备护理记录仪。这些规定如果落实到位,将能有效把控护理端的违规行为,让护理需求方更加放心。


当然,护理同医疗类似,为了降低网约护士的风险,试点将会较多集中于医疗风险低、操作较为简单的项目,包括简单的打针、输液等。除此之外,《方案》还明确要求建立合理的价格和支付机制,发挥市场议价机制。事实上,在之前没有政策指导时期,网约护士的收费是普通护理收费的2至3倍,由于上门护理市场的需求和供给极度不均衡,也导致了护理人员派出方有着较高的议价能力,从而制约了整个市场的发展。


“网约护士”试点文件的出台,对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有积极意义。可以预期,在政策的指导下,试点城市的护理行业将得到发展,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服务提供者的护理人员,其合法权益特别是安全问题,也应得到更好的保障。(作者:周闵禾,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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