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
导语
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
香港资深传媒人、港澳专栏作家、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社长、香港书评家协会副会长、原海南农垦广州知青、张穗强推荐:
《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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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
香港资深传媒人、港澳专栏作家、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社长、香港书评家协会副会长、原海南农垦广州知青、张穗强推荐:
《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
201
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
香港资深传媒人、港澳专栏作家、香港历史文化出版社社长、香港书评家协会副会长、原海南农垦广州知青、张穗强推荐:
《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
2018年是中国知青上山下乡50周年。山东省知青文化研究中心、青岛市老龄文员会,中国知青联盟、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养老专业委员等青岛知青文化活动的主办机构,2018年5月20日在青岛市郊的“天熙养生城”内举行了一个“2018中国知青养生养老研讨会”。研讨会由著名中国养老问题专研究学者、原江苏兵团的扬州下乡知青王家林先生主持,邀请了全国各地多位对养老问题有研究的知青学者作家参加。笔者有幸应邀赴会并阅读了部分学者提交的论文,认真听取了各位与会者的发言。
其中,重庆知青作家,原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下乡知青胡长安提交的学术论文《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引发了我的关注。这是一篇资料丰富,理论性强,叙述全面,涉及领域较广泛的一篇养老研究专文,颇具参考价值,希望能引起社会各方、学术界,以及广大知青朋友的重视。为此,笔者对此文深入学习消化的同时,特把它推荐给香港、澳门的有关刊物刊载,供旅居港澳及海外的知青读者们阅读,也希望此文能引起更多海内外知青朋友的关注。
中国知青养老问题之我见
作者:胡长安
近年来,随着中国老年化问题的日趋严重,如何养老成为神州大地一个十分热门的话题,也成为花甲之年一代知青举行文化活动时必备的一个研讨项目。在中国,养老问题既是一个困惑政府且不易解决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探索的学术问题。养老问题近年的提出与形成,不仅引起中国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发越来越多的老人群体,尤其是已经步入老年社会一代知青群体的密切关注。不久前,山东省青岛市举行了一场“2018中国知青养生养老研讨会”,邀请了笔者赴会并提交知青养老论文。因时间关系论文撰写较为仓促,仅此向各位知青养老专家们请教。
一. 养老为何成为中国热门话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国人口为13.328亿人,60岁以上的为1.5707亿人,占总人口的11.8%;其中65岁以上的为9840.4万人,占总人口的7.38%。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是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新标准是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该地区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另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14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亿,占总人口的比例15.5%,2.1亿的人里有将近4000万人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2016年1月22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证实:中国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2.41亿人,占人口总数的17.3%。很明显,中国已经完完全全进入了老年社会,不但如此,中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同时,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比较,还具有“未富先老”的特征。
有关资料显示,瑞典、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己达1-3万美元。当年在全球72个人口老龄化国家中,人均GDP达1万美元的国家占36%,1万-3万美元的国家占28%。而中国2010年的经济总量达58786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只有4361多美元,在世界排名92位,然而中国却以这个人均GDP水平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中国经济发展水准尚处于世界人均GDP中下水平之时,老龄化程度就己进入了世界发达国家的行列,呈现典型“未富先老”的特征。中国出现的这种扭曲的老龄化社会,必然对现有的经济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压力。
《人民日报》2018年5月13日报导:紫光阁杂志社与中国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传部联合举办的“重视老龄化国情教育研讨会”,不久前在山东省烟台市举行。就是这次会议上,当局提出一个十分紧急迫切的问题:应在中国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的国情教育,要启发中国各级党政官员科学认识\把握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规律,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问题。
据统计,早在1978年―2002年这24年间,城镇的离退休人员就从314万人增至4223万人,增长了12.4倍;在职人数与离退休人数之比由31:1,大幅降至2.5:1。若仅仅计算1049年建国前后出生的一辈人,由于多数是独生子女家庭,这个比例的扭曲就更加惊人。通俗地说,也就就是挣钱的人越来越少,用钱的人越来越多。
1995年后,中国在城镇相继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国家进一步明确职工以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的8%缴费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企业(雇主)按这个比例的20%缴费建立社会统筹帐户。但是,由于此前中国实行的是“国家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没有资金积累,为了确保当期养老金发放,不得不动用应当留作积累的个人帐户基金。有些地方即使将个人帐户基金全部用于当期支付,年度养老金收支也还是存在巨大缺口。随着物价的增长,这些年连续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前几次的养老金增幅还大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事实上,由于养老金收支的矛盾突出,在很多地方都存在社保资金缺口、个人养老帐户空转的问题。
至于农村养老的问题就更为严重,农村养老金制度由于受农民收入增长慢的制约进展缓慢,老年人主要靠家庭养老.今天的中国农村,由于青壮年大都外出打工,加大了老年人的劳动负担,七八十岁还需以劳动谋生,只有部分富裕地区建立了养老金制度。
在这里,我们要重点探讨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
孔夫子追求的大同世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后来孟子也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但几千年来,中国社会还是要靠家庭自己来解决养老,所谓“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也就成了惯例,也几乎是民间唯一的养老送终方式。
然而社会发展到现阶段,随着家庭结构、社会风气的转变,以及年轻一辈与老一辈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代差,当今社会已经很难再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和谐相处。对于年老多病的老人来讲,别说“久病床前无孝子”的情况,就算晚辈们愿意做孝子贤孙,由于绝大多数年轻人迫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经济压力,以及他们需要在职场不断拼搏才能生存的社会压力,已经很难做到侍候老人面面俱到。因此,以国家主导的,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性养老事业,就被提到当前的紧迫议事日程上。
说到社会养老问题,首先必须从养老制度说起,然后才能研究讨论养老方式的问题。
二. 三种养老制度的对比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较为通用的养老保险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传统模式
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自保公助”模式。是德意志帝国首任宰相卑斯麦于1889年最先颁布推行的工人养老金、健康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险制度。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其特点是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准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
2.国家统筹模式
这种模式又分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保险”这两种。“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于1945年由英国创设,体现了社会民主党长期推进“以市场方式组织生产,以社会主义方式分配结果”的思想。后来被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仿效。其特点是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准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准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准,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准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准较低的问题,大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该制度的缺点是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国家保险”的理论基础为马克思关于“产品扣除”的思想,后来在苏联被列宁概括为“国家保险”并得到了广泛的实践。马克思的社会福利思想主要凝结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马克思认为,为了经济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在宏观上必须从社会总产品中进行扣除,建立保险基金。列宁的“国家保险”理论后来被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国家保险”与福利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和筹集资金,实行统一的保险待遇水准,劳动者个人无须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所不同的是,适用的物件并非全体社会成员,而是在职劳动者,养老金也只有一个层次,未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政府一般也会不定期地调整养老金水准。然而随着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以及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已经越来越少。
“福利型养老保险”过分强调了普遍性、福利性,即所谓“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盘保障。高福利需要有高税收来支撑,政府财政才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但高税收政策给这些国家的财政管理和社会经济造成了日益沉重的负担,形成成本费用提高,社会效率降低的问题。令一方面,由于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是统一的,与工作年限、个人所交纳的保险费无关,严重地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容易养成懒汉行为,甚至会引致平均风气蔓延,加剧经济衰退的社会矛盾。
3.强制储蓄模式
此模式多在新兴经济体国家实行,主要有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公积金”模式,以智利为代表的“个人储蓄、基金管理”模式。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
首先,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一种强制性个人退休储蓄计划,均以个人资金帐户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职工就业期间交纳的养老基金额和基金投资收入。这种养老保险制度排除了被保险人之间的横向资金流动及年轻人与老年人之间的养老金代际转移问题,每个受保障的公民只享受自己帐户上积累起来的养老金。政府负担很小甚至没有,仅仅起到组织者或看守的作用。
其次,不同之处还在于两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组织者和投资目的不同。新加坡的公积金养老计划建立在国家节约基金原则基础上,基金的投资也依据政府的指示用于购买政府债券和支持基本建设,旨在帮助国家从宏观上调控经济;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则完全由授权的一些养老金私营公司即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经营,整个体制进行的是私有化改革,经营养老基金的公司强调多样化的投资和获利能力,从而带动了地区经济的繁荣。
再次,养老基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不同。新加坡除了一个公共辅助养老金计划外,支撑全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只有中央节约基金会。基金操作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更无竞争压力可言;智利则有13家私人基金参与竞争,基金的管理和经营效率很高,法律也严格限制“一人一账”和“一公司一种基金”,保证了基金的简便易行和透明度。
新加坡模式的运作成本低,收益也低,智利模式的收益高但成本也高,总的来说智利的私营养老保险制度显得更有活力,更为有效。
三. 中国的养老制度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养老金制度脱胎于苏联模式,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国家保险”模式。随着文革后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迫使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随之也进行改革,而且改革步伐明显慢于经济改革的步伐,至今仍处于举步维艰的改革的十字路口,特别是臭名昭著的“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更备受中国广大底层百姓的诟病。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
㈠初步建立(1950—1966)
㈡ “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
㈢改革与完善(1986年至今)三个阶段。
期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先后经历了“分离→合并→分离”的反复过程。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使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1958年3月,国务院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合并;1978年6月,国务院发布档分别规定了干部和工人的离、退休制度,从而将自1958年起干部和工人实行的统一退休退职办法重新分离成两个不同的制度;1980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和1982年4月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几项规定》共同构建了老干部离休制度;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做了较大修改和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为养老缴纳任何费用。
2006年,国家将“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1年3月颁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对于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又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从提出这个问题到全面推行经历了约10年时间,最后采取了给予事业单位人员以补贴,再让他们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过渡方法才得以落实。
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按照人口类型可分为国家机关(即公务员)养老保险、企事业员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大部分。由此造成的养老金替代率差距是:公务员养老金替代率约90%,事业单位约80%,企业退休人员是42.9%。
以重庆地区中低端收入人群为例:行政、事业单位的处级公务员和副教授职称的退休人员,月入8000元左右;国有银行、烟草、制药等垄断行业和生意兴隆的企业员工,社保按上年度社平工资基数的100%缴纳,甚至按上年度社平工资基数的300%缴纳,退休后除了社保发的养老金,这类企业每月还以企业(职业)年金等名目补贴退休养老金,一个工龄43年的员工,退休后月入也在6000元左右;而效益不好的企业员工,很多只按上年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社保金,碰到金融危机等特殊年份,国家为给企业减负,允许企业按上年社平工资的40%为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金,结果退休时“平均缴费指数”不足60%,加上历年按上年社平工资缴费基数的8%缴纳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就很低。例如2014年退休的男性,年龄60岁,工龄42年,退休时也就每月2700多元;这些员工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当年按照“4050”政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是指持有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退休时的待遇更低。例如2002年退休的女性,年龄约50岁,31年工龄,退休时每月才400多元。这些年调升养老金并“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女性养老金涨到了2400元左右,男性养老金涨3300元左右。
应该看到,针对中国的国情和“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我们不可能照搬其他国现存的保险制度。养老的彻底私有化难以为人们所接受,单一的积累也不适合中国众多的人口和老龄化速度加快的趋势。虽然确立“自我保障,自食其力”的原则是必要的,然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一个巨额的数量,政府不能也不应该放弃权利和义务。国家有必要承担一部分社会养老保险的责任,而不能只扮演“组织者”的角色。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这就划定了中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方向。
新加坡、智利两国的模式说明,私人养老制度较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效率更高。另一方面,仅靠私人养老难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兼顾,也难以圆满解决养老何题。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坚持公平优先,也就是李总理说的“兜底”,同时兼顾效率;而在其他养老保险制度如企业补充养老计划、商业养老保险制度中则强调效率优先。这样,作为一个整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就能充分地体现出公平和效率的并重,防止重蹈西方国家“高福利高赤字”的覆辙,成为一种崭新的中国模式。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4日发布(渝府办发〔2017〕162号)文《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品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6方面共28条意见。
其中第三条“发展目标”说:“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30%”。这说明动员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将占很大比例。第五节的“强化支撑,切实增强政策保障能力”中除了在规划用地、税费减免和审批监管手续上提供绿色通道外,第二十四条还明确规定:“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这些政策的提出和落实,无疑将有效激励有兴趣的民间资本进入中国的养老市场,参与未来的养老大计。
四. 中国几种的养老方式的特点和前景
综上所述,在相同年龄段的各阶层老年人中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生活品质有极大的差异。他们对养老的方式和要求因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而不同。下面我们分别针对中低端收入的退休人员进行探讨:
1、候鸟式旅居养老:
这是一种追求冬暖夏凉、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的居住品质,像候鸟一样随季节的变化而定期迁徙的养老方式。此种方式又分为购买或中长期租赁度假房,要求有配套的生活设施以及便利的交通和网路通讯设施。因为他们除了要求在居住点方便自己买菜做饭外,还有到附近游览、垂钓等休闲的要求,也要有方便的医疗保障条件。这部分人群具有身体健康,人均月收入5000元左右的特征。旅居地的吃住用等日常生活费用约在人均1500元左右。
2、隐居式养老
这是一种追求清静闲适,注重空气环境优良和食材绿色卫生的生活方式。其居住地多在场镇附近,有空闲的土地,可以种植一点儿农作物,方便饲养家禽等。要求有较方便的公共交通,网路通讯畅通等。也有的养老机构(公司)看好这种商机,成片租赁乡村土地,集中建设“养老村”,配置基本的医疗卫生、娱乐健身设施,然后分别转租给退休老人。这部分人群身体基本健康,或患有老年人常见的慢性病。人均月收入3000元左右。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费用应在人均1000元以内。
3、养老院养老
养老院分为纯商业运作型和普惠福利型(包括公办和公助私营),社区养老属于普惠型养老院。选址都在城镇或者城郊的风景区附近。纯商业型的环境舒适,设施完善,服务周到,不需自己安排伙食。按月交费,每人每月3000元到5000元不等。适合年事较高,家中无人照料,喜欢群体生活,经济宽裕的老人。普惠型的养老院也能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但几乎没有医疗保健设施。老人须缴纳一定保证金,已备应急之需。若生活能自理,每人每月费用在1500元左右;生活难以自理的每月费用在2000元以上。这种方式适合身体欠佳,家中无人照料,养老金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老人。近年来,各地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鼓励民营经济创办养老机构,提高了民营经济进入普惠型养老院的兴趣,现时这种养老院也比较普及。
4、住院养老
住院养老服务的主要承担者是大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诊疗所、纳入医保定点服务体系的民营医院和部分公办二级医院。服务物件主要是卧床不起,需要定时用药和理疗,家人无暇照料、享有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退休员工。这些老人只需将医保卡交给医院,医院定期向社保局的医保机构报销医疗费用。老人的退休养老金除了承担自费部分的医药费外,基本在聘请全天候护理人员的过程中耗尽。养老金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失能卧床老人,如无家人资助很难承受这样的住院养老方式。
5、家庭式养老
也叫居家养老,这也是我国最传统的养老方式。这种方式的效果跟家庭成员结构、生活习俗、文化修养都有关系。一般来说,老人在身体健康、心理宽容时都能与家人和谐相处,还能不同程度的帮助家人,这时老人还可以享受“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赞誉。如果与家人出现三观代差”不能融洽,或分歧严重,或久病不起,就极易发生“久病长缠无孝子”的悲剧现象。即使子孙们孝顺,或由于他们工作学习任务繁重,无暇照顾周到;或因家庭经济拮据,老人养老收入也低,请不起家庭护工的情况下,老人就会处于没有尊严的苟延残喘的生存阶段。
此时,建立价格低廉、服务实惠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就显得尤其重要。重庆市(渝府办发〔2017〕162号)文第十二条提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新增一批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路,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划就是很值得称道的善举了。
笔者认为,兴办养老企业不是做慈善,就算是慈善机构它也得扣除必要的运作成本才能持续发展。所以,有志于投入养老保险事业的企业家,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用好国家的扶持政策,充分了解当地养老市场的供需情况,针对特定的养老服务物件创办合适的养老企业。不能仅靠某种噱头,一时兴起,一哄而上。应该稳扎稳打,目标明确,才能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