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瓯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导语

瓯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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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瓯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多层次

瓯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和《温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温老综改办〔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到2020年底,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结合为特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医疗卫生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力争使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基本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全区建成3个具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日间照料、老年人托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等功能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到2022年,各镇街均建有一所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与辖区内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形成辐射联动,逐步发展成为“枢纽式为老服务综合体”。推广公建(办)民营模式,由政府出资建设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可提供托养服务的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设置助餐助浴、康复护理、日间托老、短期托养、老年教育等规模化、专业化服务项目,相关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差额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解决。公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不改变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通过招投标、委托运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相应的运营补助经费按照示范型和标准型两个档次给予补助,其中示范型运营补助50万元/年,标准型运营补助30万元/年,具体考核标准由区民政局另行制定。

(二)加强老年助餐服务。在泽雅镇开展“老年人免费食堂”试点工作,对于泽雅镇60岁以上低保老人(或低保边缘家庭老人)和80岁以上独居老人,可在社区(村)老年食堂免费用餐(包括中餐、晚餐),区财政按照每餐5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由村两委干部负责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发挥现有社区(村)老年食堂的助餐服务功能,老年食堂连续运营6个月以上且日均服务不低于10人次的,按照日均就餐老年人数量(10-20人、20-30人、30人以上),由区财政每年分别补助运营经费2万元、4万元、6万元。引入辖区内餐饮连锁企业、配送企业或社会组织,采取定点膳食、配送到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配送餐服务,实现助餐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社会为老助餐单位经区民政局备案后,由区财政按照助餐服务惠及人数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年助餐人数5000人次以下、5000—10000人次、10000人次以上分别补助1万元、3万元、5万元,具体标准和要求由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另行制订。各镇街要加强社区(村)老年食堂运营,以及资产、资金、安全等管理工作,按照“安全、公开、透明、节约、规范”的原则,确保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长效运行。各镇街及村集体经济应对老年食堂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可以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贤、爱心人士等力量通过冠名捐赠、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老年食堂运营。

(三)推进“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新桥街道金蟾社区开展智慧养老服务社区建设,为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配备无线烟感器、无线煤气报警器、紧急呼叫器、紧急开锁、安全用电等居家安全管控系统。为全区80岁以上有需求的老年人免费安装“一键通”,利用智能信息化设备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专业、高效、便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四)推进既有住宅小区适老化改造。在新桥街道金蟾社区开展居家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及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安装楼道转角爱心椅、爬楼机等设备,切实提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五)推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通过签约服务、设立医疗服务点等合作形式,推动90%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合作关系。围绕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字电视、移动终端、穿戴式植入式智能终端等多种形式,开展基于“互联网+”远程医疗监护服务模式,探索医养融合的信息化产品应用,研发和完善集健康管理、资源调度、呼叫派单、医患定位、即时通讯等功能的医养结合综合信息平台,不断扩大以数字电视、手机终端为载体的面对面视讯诊断项目的运行范围,同时结合家庭医护服务在线申请,扩大无线诊疗“流动医院”的覆盖范围。

(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奖励补助、评先选优机制。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以及家庭照护者等其他服务人员的指导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低龄老年人等群体的作用,通过养老服务志愿者积分管理、时间银行储蓄等管理方式,引导涌现一批有专业水平、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较为稳定的为老服务志愿性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依托已有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职责,协调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要在中央、省、市支持的基础上,安排配套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和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流向养老服务领域。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先进典型,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引导老年人形成积极的养老服务消费观念,推动形成家喻户晓、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良好局面,提升全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让更多老年人得到便利和实惠。

(四)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认真落实《瓯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自觉接受专项资金审计,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权力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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