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的批复
导语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的批复李彦良举办者:你们报送的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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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的批复李彦良举办者:你们报送的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准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的批复
李彦良举办者:
你们报送的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保山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