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导语
银川市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1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银川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银政发[201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继2013年9月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银川市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导语
银川市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1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银川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银政发[201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继2013年9月
银川市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1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银川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银政发[201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继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 35号,以下简称《国务院若干意见》)和2014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44号)印发实施后,结合实际,银川市一级层面制定的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精神,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快和深入,尤其是《国务院若干意见》出台后,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对人口老龄问题和养老问题极为关注,各项促进养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陆续出台,广大新兴经济体、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养老服务业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国务院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迎难而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银川市于2008年在全区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人口以每年5.4%,高于全国和自治区2个百分点左右的增长速度递增。2013年底,我市老年人口为22.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3.85%,预计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29万左右,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
鉴于上述形势与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大、政协和市辖各县(市)区老龄委、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深入调研、多方沟通、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完善,《实施意见》最终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共有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组织领导和附件主要任务分工等六大部分,近万字。第一部分总体思路方面,基于银川市近年建设发展所积累的城市品牌优势、独特区位优势和人文环境优势等有利条件首次正式提出打造“养老在银川”品牌。第二部分发展目标方面,将从当前至2020年的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分解为2015年、2017年和2020年三个时间节点,使每个阶段的发展目标更为具体,切实可行。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方面,共涉及统筹规划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加强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等9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的责任与作用,并体现在具体的任务措施中。第四部分政策措施方面,是围绕如何完成好主要任务,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从七个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持续适度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养老服务投融资能力、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业项目土地供应、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激励扶持各类人员到养老服务业就业创业、积极推行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等内容。第五部分组织领导方面,提出了健全工作组织领导和督促考核机制,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手段推动责任到位、任务落实。附件《主要任务分工》作为第六部分,是借鉴自治区政府做法,将《实施意见》涉及的主要任务与政策措施也做了详细分解。这些主要任务与政策措施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责任部门多,工作难点大、协调任务重。因而对每项重点任务分工都有明确的牵头、配合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后,配套《实施意见》,需要由民政、规划、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具体措施,由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落实本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将达40余项,这些目标任务兼顾当前和长远、城镇和农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才队伍培养等诸多方面,将为推动实现2015-2020年银川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重要政策支持。(银川市老龄办供稿)
主办单位:银川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