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关注老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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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我们为什么要关注老龄法律服务?
《专业化老龄法律服务 离落地还有多远?》专题报道之一

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复杂社会局势与风险以及巨大经济、政治压力,是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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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关注老龄法律服务?
《专业化老龄法律服务 离落地还有多远?》专题报道之一

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复杂社会局势与风险以及巨大经济、政治压力,是世界各国

我们为什么要关注老龄法律服务?

《专业化老龄法律服务 离落地还有多远?》专题报道之一

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复杂社会局势与风险以及巨大经济、政治压力,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时代课题。自上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人数剧增,对养老体制、人口政策、社会道德和政府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可以说,健全和完善老年人家庭保护、社会保险、社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以及社会参与等基本制度,进一步探索国家支持家庭养老、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精神赡养、老年人监护等具体制度,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核心,构建中国特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体系,为中国老年人提供他们最需要、最精准的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迫在眉睫。

说一说“人口老龄化”

按照我国采取的年龄标准,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而少儿和青壮年所占比例相对减少的动态过程。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中,60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7%即成为老年型国家或老龄化社会。

进入21世纪,日本、韩国和欧洲一些国家面临着生育率持续下降和严重“少子化”的问题,而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形势也不容乐观。据统计,1999年中国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2011年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0至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而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6.29%。2012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1.94亿,占全国总人口13.54亿的14.3%。2014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12亿。根据预测,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几乎占全球老年人口的1/4,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从21世纪中叶到21世纪末,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可能将一直维持在30%以上的重度老龄化平台期。也就是说,整个21世纪,人口老龄化始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在承认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我国社会的一种常态和长期化现象的同时,人们也担忧着人口老龄化将给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的严峻挑战。可以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进一步突显了人口老龄化趋势下我国养老形势的严峻性。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家庭赡养结构“倒三角”状况,中国社会出现了家庭规模减小、家庭养老保障功能逐步减弱的现象,甚至变得极为普遍。加之我国人口城市迁移流动的增长以及区域医疗水平差异性等问题的叠加,使得我国城市及农村中的居家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不仅如此,随着社会的变革,“空巢老人”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据相关部门统计,城市空巢家庭基本达到了家庭总和的50%,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特困老人成为当下社会重点关注的对象。为此,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及相应的法律问题,让全体老年人共享国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红利,让每位老人享有健康、安全、活力、尊严和自主的生活,并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已实实在在地成为各级政府当前面对的重要课题。

毫无疑问,为适应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尤其是家庭养老功能减退、养老社会化增强的趋势,国家应当采取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基本国策和实施老龄事业战略规划,健全和完善家庭保护、社会保险、社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以及相关配套立法和地方立法,构建中国特色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体系。

老年人为什么需要法律服务与援助?

近年来,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介绍,近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

然而,发生在老年人周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还是以不同的形式接连不断浮出水面,涉老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官司越来越多。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发挥法律保障作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法途径。

为什么在老年人身上,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如此重要?有学者表示,国家有责任以制定规范性文件方式和通过实施司法、法律的必要救助,并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关注等措施,确保老年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法定权利的实现,使每位老年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关怀和照顾,使他们安度晚年。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制度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而且有利于树立“共同责任”意识,来号召全社会共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调查,老年人需要提供服务和帮助的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赡养权、房产权、婚姻权、医疗权四个方面。赡养权纠纷大多发生在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老年群体中,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能积极履行其职责,更有甚者,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另外,在大多数家庭中容易发生只注重经济方面的赡养,而忽视老年人最需要的“精神赡养”。目前老年人房产权纠纷居高不下,有的子女贪图私利,敬老意识薄弱,钻老年人法律维权意识弱的空子,侵犯老年人居住空间。婚姻权多集中体现在丧偶老年人再婚问题上,据统计,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老年人丧失配偶,其中大部分有再婚的想法。但是现实生活中,再婚阻力之大不可想象。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但是老年人的再婚权仍因多种外界因素无法得到保障。医疗权问题作为第四大纠纷多发缘于老年人是疾病高发人群。原卫生部数年前的调查显示,老年人发病率比青壮年要高3至4倍,住院率高两倍,全国老年人因病和老龄生活不能自理的有1000多万人。

不仅如此,法律问题的频发还不是老年群体急需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最大原因。众所周知,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的器官和身体机能不可逆转地发生退化,导致生理原因造成的多重弱势。面对内容专业、程序复杂的法律纠纷,老年人无法像中青年人一样参与其中。针对老年人自身身心特点的上门服务、取证或者代理其出庭等服务活动是专业法律援助人员不可被替代的重要原因。另外,跳出具有严格法律程序的专业环境要求,光是由于老年人听力、视力、语言表达能力退化导致的沟通障碍,就足以彰显与之交流人员要具备充分耐心的必要性。并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一些涉及被家暴或者长期被虐待的老年人身上,负面的情绪甚至抑郁症等心理疾病还需要法律援助人员心理疏导的辅助。

虽说针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专业知识难度不大,但是这些案件仍具有其独特的难点。纠纷时间跨度大,很多证据已经灭失,老年人很可能面临举证不力的败诉风险;民生领域的生存、医疗纠纷,争议久拖未决容易引发新争端,很难做到案结事了;从争议数额来看,通常多为小额诉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资源匮乏时,往往只挑选争议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无形抬高援助门槛……可见,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问题上,还需要很多部门很多人员的共同努力探索。

全国掀起守护夕阳浪潮

2015年4月21日,司法部、全国老龄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当今形势下,积极适应老龄事业发展的新需求,不断拓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要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动员相关从业人员从各个细小问题症结点去下手。《通知》号召组织引导广大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活动,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并着重强调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法律需求。

2012年12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在原第三十九条规定老年人因经济困难有权获得司法救济与法律援助的基础上,特别在第五十五条中增加“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通知》的发布,无疑对该条文的具体应用形成最有效的政策指引。

老年人最关心,对他们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都包含什么?《通知》指出的“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法律问题”,恐怕一个都不能少。

为将《通知》精神贯彻下去,山东省济南市148协调指挥中心积极打造“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年免费接听解答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成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民生热线,为老年人提供每天在家“听得见”的法律服务。为将提供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做好,中心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对接,开通了济南市普法维权热线,安排有专长、有经验、有耐心、善沟通的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年均接听老年人电话咨询两万余个,接待老年人来访1000余人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130余次,协调解决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500余件,职能部门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深受老年群体的欢迎和好评。

江苏省苏州市老年法律服务中心将每月的18日定为“老年法律服务日”,根据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等不同主题,由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固定场所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服务、老年人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不仅如此,苏州市政府下发了《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将养老服务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这意味着苏州养老服务法律咨询等老年人法律服务将由政府财政保障。

在今年6月,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开展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中,来自全国的299个单位获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可以肯定的是,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虽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始终在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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