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规定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可享税收减免
导语
武汉拟规定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可享税收减免
昨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我市将制定《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12月5日前,请广大市民就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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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武汉拟规定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可享税收减免
昨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我市将制定《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12月5日前,请广大市民就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修改建议
武汉拟规定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可享税收减免
昨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我市将制定《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12月5日前,请广大市民就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修改建议。
办法征求意见稿称,市、区政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举办养老福利机构;鼓励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向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捐资、捐物或无偿提供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将予以相应资金扶助。
取得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可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可免交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免交煤气、水、电增容费和供排水设施使用费等费用。
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的下列服务对象的,可向各区民政部门申请补贴,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80岁以上老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一等以上残疾军人、65岁以上残疾老人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可在市政府法制办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