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出台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黔南州出台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导语

黔南州出台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州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推进全州养老事业发展。近日,根据州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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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出台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州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推进全州养老事业发展。近日,根据州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州民

黔南州出台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州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推进全州养老事业发展。近日,根据州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州民政、州城乡规划、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黔南州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并下发各县(市、区)执行。

  《黔南州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共有四章四十六条,分别对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和设备、院务管理、供养服务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具体明确细化。

  对敬老院基础设施和设备方面,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环境优美,规模适度,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院容院貌美观整洁,协调大方,优美舒适、整体布局合理,每所敬老院应有1亩以上的菜地,建有猪圈、鸡鸭圈舍等必要的农副业生产基地,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满足开展日常工作和供养对象实际生活的需要。

  对加强院务管理方面,要求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强化院民参与院务管理,建立敬老院院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公开承诺制度,健全院民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院务公开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制定院民守则和管理服务人员职责,所有制度、承诺、守则等全部公开、墙上张贴。

  对供养服务方面,要求管理服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服务周到,文明礼貌,尊重五保对象;每周有食谱,荤素、干稀搭配合理,一日三餐定时开饭;每天清扫房间,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居室清洁卫生,布置整齐;定期换洗衣服、被罩、床单、枕巾等;切实做好五保供养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同时,根据老年人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习、实践、文娱、健身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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