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获评浙江省四星级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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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获评浙江省四星级养老机构3月31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二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星级养老机构授牌仪式在桐乡市乌镇隆重举行。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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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获评浙江省四星级养老机构3月31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二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星级养老机构授牌仪式在桐乡市乌镇隆重举行。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
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获评浙江省四星级养老机构
3月31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二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星级养老机构授牌仪式在桐乡市乌镇隆重举行。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在全省首批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中脱颖而出,被评为“浙江省四星级养老机构”,成为丽水市唯一一家获得四星级的养老机构。
福利中心紧紧抓住创建省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的机遇,以《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为标准,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要求,为争创四星级养老机构做足了功夫:一是美化环境,为休养老人营造舒适的家园;二是整合资源,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三是完善设施,提升硬件配套水平;四是完善制度,提升机构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培训,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六是改革创新,加大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力度。中心在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人员培训、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服务、医护服务、设施配置等方面多举措、精细化、标准化的创建工作也赢得了评审委员的一致好评。
获评“浙江省四星级养老机构”,这既是对中心工作的极大肯定,也是中心一张新的名片。中心将继续加强四星级养老机构标准的贯彻执行,一如既往地开展工作,使休养老人住得放心、安心、舒心、称心,享受健康、长寿、幸福的养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