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导语
衢州市: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用人单位均需在2016年5月20日前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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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用人单位均需在2016年5月20日前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
衢州市: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用人单位均需在2016年5月20日前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5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灵活就业人员于2016年6月当月进行申报。社保部门将依据省、市人力社保部门发布的2015年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新基数将于7月份启用。
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可通过ca证书登录网站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u盘至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拷贝申报数据。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成功后或u盘数据填报后,需及时打印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5月20日前送参保地社保机构初审确认,未经初审确认的申报不予审核通过。社保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发现参保单位申报数比上年大幅下降、单位所有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数基本相同等异常情况的,有权要求参保单位说明情况或重新申报。
需要提醒参保单位的是,职工工资收入应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需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留存备查。对逾期不报或逾期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的用人单位,将按规定根据原基数的110%予以核定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社保缴费基数。对有少报、瞒报、漏报等行为的参保单位,将被社保经办机构列入重点稽核对象。
(市社保局 征缴转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