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台方案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导语
赣州市出台方案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江西省赣州市作为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为增进老年人福祉,提高老年人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赣州市出台方案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导语
赣州市出台方案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江西省赣州市作为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为增进老年人福祉,提高老年人
赣州市出台方案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江西省赣州市作为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为增进老年人福祉,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近日,制订出台了《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赣州将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新需求,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城市10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农村20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
方案提出,2018年赣州市将新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个以上,2020年在全市形成“乡(镇、街道)有中心、村(居)有站、城市社区全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满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失能、失独、高龄和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通过实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企业和医疗机构信息数据中心,推广“一键通”、信息手环、定位手机、紧急呼叫器、红外线报警器等智能穿戴设备,推进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畅通养老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的沟通对接,实现政府、市场、居民的信息互联互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智能服务。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密协作,实现基层全科医生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全覆盖。
建立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2家以上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
(马艳娟 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