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
导语
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报名的公告根据《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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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报名的公告根据《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报名的公告
根据《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调剂报名地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办公区,b532房间;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南二环路陶然桥东北角)。
调剂当天考生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调剂报名,代理人除须携带本公告要求的有关材料以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三、调剂报名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职位要求,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该两个职位的调剂。调剂报名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及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目前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