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
导语
内蒙古:呼和浩特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
10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内蒙古:呼和浩特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
导语
内蒙古:呼和浩特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
10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
内蒙古:呼和浩特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
10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该计划要利用三年时间,打造“10-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相结合,具有呼和浩特特色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该计划提出,从2019年开始,到2021年,要实现六项发展目标,分别是全市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场所达到271个,市四区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覆盖率达100%;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功能基本健全,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急、康复护理等服务惠及全市老年人;建成互联网+养老服务网络,实现“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居家和社区养老重点向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倾斜,家庭养老床位得到有效落实,对有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护理率达到60%以上;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根据保障对象实际需求,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保的沟通衔接机制,实现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