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中组部等十部门: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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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中组部等十部门: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规定和时限脱钩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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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中组部等十部门: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规定和时限脱钩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和国
国家发改委、中组部等十部门: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规定和时限脱钩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国管局等十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了《意见》全文。
《意见》明确,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意见》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
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意见》明确,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详细名单见下表),必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脱钩。暂未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暂时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同时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改革。
凡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由民政部牵头落实,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由各级脱钩联合工作机制负责落实。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附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共795家,其中已脱钩422家,拟脱钩373家)
意见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