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对“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民政部对“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导语

民政部对“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民函〔2019〕647号


仪爱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

民政部对“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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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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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民政部对“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民函〔2019〕647号


仪爱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

民政部对“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太平洋养老网

民函〔2019〕647号

仪爱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多渠道养老模式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具有总量大、增速快、应对难等显著特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协力推进包括医养结合在内的养老服务工作,努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未来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医养结合。目前,民政部联合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医养结合顶层设计。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提出医疗资源进入机构、社区、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等5条措施促进医养结合发展。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明确了医养结合工作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全面部署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强调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等工作。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专门就“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优化医养结合政策环境。2016年,民政部、原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6〕340号),确定了医养结合任务分工方案。同年,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完善了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建立了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稳步推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服务更加方便可及。2017年,会同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2号),会同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出台了《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17〕1号),积极营造了医养结合的良好政策环境,逐步建立完善了医养结合工作体制机制。三是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遴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通过开展工作试点,促进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将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纳入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全国养老院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服务的比例达93%,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比例达56.22%。

  二是探索开展积分养老。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如积分养老、“时间银行”等做法,通过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服务,目前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民政部正在研究建立取消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后的新机制,研究制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培养包括养老护理员在内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支持地方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奖补激励措施,目前,已有北京、河北、浙江、广东、广西、内蒙古、甘肃、宁夏、四川等多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层面养老护理员奖补激励方面的政策。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清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底数。对已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要指导其规范服务;对尚未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主动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其整改提升;继续推进地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审批后的监管以及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协调发展。同时,我们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继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培训机制,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安全管理等内容。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及时总结提炼地方在开展“时间银行”、积分养老、“小老人”协助为“老老人”提供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研究形成相关政策文件,因地制宜,适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予以推广。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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