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从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传来消息: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今年山西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逐步放宽经济审查标准,扩大援助覆盖面,确定了三类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的特殊老年人范围。

这三类老年人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在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接受政府供养的人员;重度残疾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员;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人员。上述三类人群在申请援助时,将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相关机构将不再对其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此外,在老年人法律援助事项中,创建“绿色通道”,从申请、审核、指派、代理,进行一条龙服务。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重残、重病卧床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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