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最新版已于近日发布,《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的基本要求与操作方法,适用于养老机构中养老护理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本次修订新增“协助出行照料”结合养老机构老年人实际需求,增加轮椅、平车、手杖、步行器等。

器具使用要求

最新版规范将GB3860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中基本要求和九防要求落地,在清洁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睡眠照料、体位转移照料及协助出行照料等6部分,分33个操作项,明确规范了每一项操作流程及要点,详细指出每一步操作中的风险点,为入住老年人接受生活照料服务提供专业保障,为从业人员开展服务提供标准化范本。规范明确养老护理员基本素质,规范养老护理员操作要求,有效降低服务风险,对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和素质水平有重要意义。

“饮食照料”方面

《规范》指出,协助老年人进食操作前应了解老年人日常进餐情况、吞咽功能,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选择进食体位。食物温度宜在38℃至40℃,以手腕内侧触及容器外壁感受温度,感觉温热为宜。同时,要将食物、水杯按照老年人习惯位置摆放在餐桌上。鼓励老年人自己拿取馒头、包子等面食进食,鼓励使用防滑、方便攥握的汤匙进食。需要喂饭时,养老护理员为老年人胸前围上毛巾。若进食过程中发现老年人咀嚼或吞咽异常表现,应立即停止进食,叮嘱老人吐出食物,及时报告医护人员;出现呛咳、噎食,应立即停止进食,抠出口中食物,给予拍背或海姆立克急救,同时报告医护人员。进食完毕,检查老年人口腔无残留食物,协助老年人漱口,取下毛巾,擦净口角水痕,保持原体位30分钟。

“睡前照料”方面

《规范》规定,养老护理员应了解老年人身体情况、睡眠情况。老年人睡前养老护理员应进行卧室通风后关闭窗户,拉好窗帘。调节适宜的室内温、湿度。床铺应硬度适中,展开被褥平整铺床,被褥应干燥、松软。枕头高度宜在60毫米至90毫米。可根据老年人喜好适度调整。养老护理员要协助老年人脱去衣裤并盖好盖被。对长期卧床、躁动或有精神症状的老年人,应拉起床挡并确认牢固。将呼叫器放于老年人伸手可及处。根据老年人需要将便器放置于床旁,方便伸手取用。

新增“协助出行照料”

其中对于轮椅的使用,规定行进中养老护理员应双手握椅背把手,平稳匀速推行,叮嘱老年人在推行过程中扶好轮椅扶手;每隔30分钟应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变换坐姿;外出天气寒冷时,宜为老年人双腿加盖保暖用品。轮椅使用结束后,养老护理员应协助老年人转移至床上或椅子上,检查老年人臀部皮肤受压情况,有异常应及时报告。手杖适用于步行不稳、轻度肢体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规范》规定在使用前,应掌握老年人身高、体重、年龄、肢体功能情况以及配合程度。老年人初次使用手杖,应指导其检查手杖。养老护理员应示范使用手杖步行方法,同时要观察老年人行走的稳定性,提醒老年人感觉疲劳时应立即休息。使用过程中老年人自述不适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规范》还增加了居室环境、用物消毒等内容。明确老年人居住的居室应具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室内光照明度应明亮、柔和,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居室周边环境安静,无噪音干扰。室内冬季温度不低于18℃,夏季温度控制在26℃左右。操作需要暴露老年人身体时,室温应保持在24℃至26℃之间。老年人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前,应确认包装完整并在有效期内。公共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后,养老机构应根据性质选择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先清洁再消毒,必要时应进行灭菌处理。老年人自备用物,应做到专人专用,用后清洁,定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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