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身心能力尽管有所下降,但他们仍然渴望幸福和尊重。获得优质的长期照护对于无法自理的老年人保持其身体能力,享受基本人权和有尊严地生活是至关重要的。”3月29日,在由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中心举办的老龄社会30人论坛专题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原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老专家协会副会长唐钧分享了长期照护的国际共识与概念框架。
唐钧介绍,长期照护是指有非正式提供照护者(家庭、朋友或者邻居)和专业人员(卫生、社会和其他人员)所开展的活动系统,以确保缺乏自理能力的人能根据个人的优先选择保持最高可能的生活质量,并享有最大可能的独立、自主、参与、个人充实和人类尊严。
“照护并不等于护理。护理指的是配合医生治疗、观察和了解病人的病情,并照料病人的饮食起居,是医疗概念。而照护和健康老龄化不是医疗概念。”唐钧指出,长期照护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层是生活照料;第二层是跟生活分不开的康复护理,如辅助翻身、肌肉放松等;第三层是权益保护。
“长期照护的定义最后落在独立、自主、参与、个人充实、人类尊严。在照护的定义当中提及参与,意味着即使是被照护者也要参与所有的照护活动,实现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唐钧说。
唐钧指出,必须转变观念,不能继续认为长期照护是仅提供最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也不是为无法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不完善的基本支持,而要为老年人开启更加积极主动的行动日程。
世界卫生组织对长期照护的体系提出了六条普遍适用的原则:
第一,必须是可及而且可负担的。
第二,必须支持依赖照护老人的人权。唐钧介绍,提供照护的方式必须有利于维护老年人的尊严,帮助他们进行自我表达,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促进他们自主决策的能力。
第三,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要努力加强老年人的内在能力。“我主张能够自理的老人尽量做家务,最好的家务是买菜做饭,既有脑力劳动也有体力劳动。”在唐钧看来,在中国不是所有的老年人都需要去老年食堂。
第四,长期照护必须以个体为中心。“必须以老年人的需求而不是机构的需求为导向。前天看到我爱人的学生的一个毕业论文里提及的现象,在一个很好的养老院里面每天从早到晚都排得满满的,但是调查发现很多人并不喜欢。”唐钧提示,以老年人为核心来安排活动非常重要。
第五,公正地对待有偿和无偿提供长期照护的劳动力,他们应该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可。
第六,国家和政府必须承担长期照护系统的全部管理责任。
“必须承认长期照护既是社会层面也是政治层面的公益事业,它是基本人权。忽视这一挑战将付出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唐钧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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