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 “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进老年人意外险理赔直达、建设智慧养老院······近日,杭州市卫健委(市老龄办)发布2022年为老年人办十件实事项目,涉及老年人的医疗健康、养老照护、教育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社会参与、设施改善等众多方面。
这些民生实事事关全市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家有老人的赶紧来看看具体有哪些!
1 启动老年友好城市创建
启动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作。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2年底,全市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机制,依托各级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电视大学(老年大学),常态化开展老年智能技术培训500场以上,进一步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
2 创建50个“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
全市创建50个“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争创9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进加梯项目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等项目的结合,全年完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600台以上。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养老条件。
3 推进老年人意外险理赔直达数字化改革
组织新一轮老年意外险招标,进一步优化理赔流程,规范责任边界,构建快速精准参保理赔新机制,提高政策保险理赔效率,打造“精准、直接、高效”数字改革新样板,“老年人意外险线上直赔”试点扩大到10个区,覆盖全市61.6万参保老年人。
4 增加老年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5%以上。全市新增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3家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 30%以上。完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西湖益联保”产品方案,巩固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
5 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五大行动
实施老年人光明行动,全市开展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为贫困老年人实施白内障手术;实施老年人“口福”行动,为参加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的老年人建立口腔健康档案,给予健康指导;实施失智老人关爱行动,在全市开展老年痴呆预防干预和心理关爱健康服务;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为参加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的老年人建立营养健康监测档案,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实施老年健康“智慧助老”行动,推广老年数字健康服务应用,老年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65%以上。五大行动受益老年人数需达到或超过省定数量要求。
利用老年电视大学等各类老年大学和各类媒体开展老年健康科普,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和百场老年健康进社区(村)活动,全市组织开展健康服务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
6 建设智慧养老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推动数智养老迭代升级,全市建成智慧养老院17家,新增认知症照护床位1120张,新增康养联合体16家。开展养老技能人才培训和奖励工作。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向家庭康复服务延伸,建立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为分散居住的2000名老年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
每个区、县(市)均有1家以上示范型残疾人“康复之家”。推动涉老产品研发和生产质量提升,支持老年康复辅助器具相关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公共服务研发平台建设。
7 新建家门口的文教体育场所,丰富文体活动。
推进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新增15所老年大学(学堂),开办“云上课堂”,增加新城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办学点,提高市老年电视大学、杭州退休干部职工大学的覆盖面。
全市共开设老年教学课目、班次4000个以上,培训老年学员20万人次以上。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免费文化培训课程和非遗体验课程不少于200场。举办2022年杭州市老年书画摄影大赛、全市老年人才艺大赛和老年文化艺术节。将杭州市城北体育公园改建为市老年体育公园。培育群众体育团队,开展“全民健身与亚运同行”老年人毅行、交流培训等活动。
8 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
开展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每月组织8-10支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杭州市区先锋广场为市民和老人提供服务;组织青少年学生走进社区、敬老院提供爱老助老服务。为行动不便及有需要的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上门拍照、送证上门等便利服务。
开展“敬老月”、敬老爱老助老“最美”系列先进选树和百岁老人慰问活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率达到100%。
9 法律、消费维权进社区
为老年人推出法律援助“一条龙”“零等待”等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预约上门办理,进一步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全面构建“消费维权在身边”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进社区社会共建体系,建设家门口的消费维权联络站,让各类消费维权投诉得到高效处置。开展老年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宣传教育,依法打击对老年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10 推进涉老工程建设
完成杭州市老年病医院迁扩建工程、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建设和杭州康复医院工程项目,争取年内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最新养老用房配建规范即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且每处最低规模不低于300平方米集中配置的要求,把好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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