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底,青海省将实现民政、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5家养老机构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化;到“十四五”末,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养老机构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效能监管水平显著提升。我省通过对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抽查检查,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和检查事项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养老机构协同监管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据了解,养老机构监管部门将统一编制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加强信息系统对接等七个步骤,推动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序落实。重点检查事项覆盖建筑、特种设备、服务安全和质量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主要包括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等内容,每年按照不高于10%的比例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每年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
省民政厅每年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规范组织开展年度抽查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联合多部门开展多项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抽查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青海协同监管平台,归集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向社会公布,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各地民政部门还将依托“金民工程”系统,采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确保各类数据有效归集至相应养老机构名下,实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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