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有效发挥财政部门职能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投入各项资金共计1.5亿元,大力推动养老服务结构不断优化,助力改善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22家,包括公办机构24家、民办机构98家(含公建民营12家);日间照料中心52家,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超80.3%。
据市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颁布实施全省首部养老服务综合性地方立法成果《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政策,从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费优惠、人才支撑、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逐步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市级财政资金主要应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养老机构改制改革建设补助等方面。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加强养老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具体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做到有账可查、专款专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同时,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截至目前,全市高龄津贴覆盖面达100%,全年安排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4436万元,惠及高龄老年人82224人;安排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681万元,惠及34862人。同时,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扎实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安排补助320万元,惠及532户。
记者 吴衡 通讯员 王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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