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专门的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对于破解养老服务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促进和保障全省养老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省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678.8万人,老龄化率17.2%,增速正逐年加快,预计“十四五”末将达到20%,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扶持政策不完善、人才支撑不够、市场活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首次界定了养老服务,并明确发展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原则。明确了养老服务的三类方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并分别规范了各类的服务内容、提供主体、服务要求等,回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落实培训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机制。系统性地整合了我省近年来相对成熟及在全国具有先进性的扶持保障政策,从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用地保障、队伍建设、金融支持、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推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记者 叶欣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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