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心
为让全体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近年来,各地面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探索实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面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精准施策,为2035年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标筑牢基础。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是照护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老年群体可能遇到的贫困、疾病、失能风险,需要建立社会化的老年收入保障体系、健康保障体系、长期照护保障体系。近20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定型,而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照护保障制度可采用救助、保险和普遍性福利等方式。当前在探索单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同时,更需要重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建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政府为满足一定条件的失能、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补贴的制度,主要解决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护问题。事实上,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都是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其中,医疗护理与疾病治疗相关,通常由医护人员承担;而生活照护则以维持或改善生活质量为目标,通常由生活服务人员承担。因此,前者属于医疗保障的范畴,而后者则应由照护保障制度来承担。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设,亟须对补贴对象和制度功能有更加清晰的定位。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在运行中尚有不足。从“十二五”时期国家提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来,养老补贴享受人数稳步增长,在推动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制度实践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根据民政部的统计,2022年全国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546.1万人。当前,城乡间、区域间补贴政策公平性不够;部分地区的补贴标准难以满足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的地区不要求对老年人身体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只从经济困难的角度发放补贴;有的地区涉老相关补贴存在功能交叉、资源投入效率不高的问题。此外,由于照护市场不够健全,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市场缺乏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制约了服务补贴功能的发挥。
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精准施策。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有利于回应困难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落实政府的兜底责任,推动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的建设。建议从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水平厘定、补贴方式灵活性等出发,精准施策,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制度在各地扎根落地、规范实施。一是落实健全稳定的筹资机制。整合现有各方对养老服务补贴的财政资金投入,推动老年照护保障领域财政补助由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好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该项目的支付责任。二是合理确定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水平。根据不同失能程度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按照保基本原则,确定补贴档次和相应标准。三是健全照护服务相关评估制度。提升失能状态评估、照护服务需求评估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建立健全照护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做好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四是创新补贴方式。借助养老服务智慧化平台,探索电子津贴等补贴形式,提升补助效率。
(作者系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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