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从事养老行业
1.支持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从全国各省份的政策文件来看,虽然有不少的省份均提到支持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但是,真正专门出台文件的只有山东省。
2014年山东省发布了《关于对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的公告》,在这个政策文件中明确“经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连续招生两年以上、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可以申请补助。
2014年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指出,“从2014年起连续3年,完成招生计划要求、连续独立招生和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完成招生计划要求、连续独立招生和开展正常教学的,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奖励名额不少于6所”。
2.对从事养老行业的毕业生在经济上给予奖励。
各地为了鼓励毕业生从事养老事业,出台了很多的政策,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各地的条件不太一样,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助学贷款和学费补偿。安徽的政策规定,对大中专毕业生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甘肃的政策规定,对与社会办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满一年的人员,按学制给予逐年返还全额学费。
一次性入职奖励/补助。安徽规定,对工作满4年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江苏规定,对在省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辽宁规定,从2015年起,对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等专业方向的毕业生进入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就业满5年的,省、市、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
宁夏规定,对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
河北规定,毕业生与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业满2年,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从业3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山东2016年的文件规定,本科生、专科生与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后可分别获得2万元和1.5万元一次性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次性奖补方面,出台相关规定的省份基本上都是在某一个政策文件中提及这个事情,基本的条件包括签订若干年的合同、工作若干年,有的省份明确了什么专业或什么专业方向的毕业生,还有的省份体现了本科生与专科生的差异。
在一次性奖补方面值得其他省份学习的是浙江,浙江在2013年出台了《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这个文件到期以后,浙江又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了奖补对象的条件和奖补标准。
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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