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园+养老”“医疗+养老”和“小区+养老”理念
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从家庭、社区、机构和医养融合四方面来发力。首先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支撑作用,落实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短期照护服务等扶持政策,发挥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基础作用;完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坚持“公园+养老”“医疗+养老”和“小区+养老”理念,以颐养社区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重点打造枢纽型街道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站,全市街道养老综合体实现全覆盖,颐养社区建成率达社区总数的40%以上,实现主城区颐养社区建设全覆盖;提高养老机构服务供给,到2025年底,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改扩建一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探索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中职教育为主体、高职以上教育为补充、学历提升为辅助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探索“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模式。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区要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单处不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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