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啊,一定得多看看防骗知识,可别让咱的养老钱飞喽!”近日,家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的张大爷在公园遛弯见到自己的朋友时,说起了自己上当受骗的经过。

此前,已经退休的张大爷在公园锻炼身体,遇到了某养老院工作人员散发宣传单,称老年人可以预存钱款办理养老院预存卡,作为入住养老院的优惠凭证,入住的话可享受护理费、床位费等费用的优惠,不入住的话可获取养老补贴(年利率约4.8%至9.6%),保证三年后退还本金。张大爷听了之后很是心动,就交钱办理了该养老院的预存卡。

像张大爷这样办理预存卡的老年人还有200余人,但办卡后,养老院承诺的养老补贴却迟迟没有着落,三年后退还本金的承诺也没有兑现。经查,该养老院通过办理预存卡的方式共计吸收资金1500余万元,未兑付资金1300余万元。

2021年10月15日,中原区检察院以该养老院实际控制人刘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29日,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

案件办完了,如何避免让类似张大爷这样的老年人远离诈骗、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中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主动上门送法,向老年人进行法律宣传,通过微信定期向老年人推送预防诈骗法律知识。

据悉,河南省检察机关注重以能动履职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该省检察院于近日制定印发了《河南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河南省检察机关着力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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