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避免老人还在,钱没了;或钱还在,人没了。”在近日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专题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委员尧金仁提出,养老保险领域面临的问题是“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不匹配的结构性问题。”他同时建议,“劳动者在职时,应主要为解决养老经济保障做准备。退休后,养老的实际需求应是高品质养老服务保障的供给。”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人们对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的需求陡增,发展养老第三支柱已十分迫切。2022年,如何将商业养老保险更好地纳入养老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保险业的一道必答题。
养老需求持续提升
据公开信息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有2亿人处于灵活就业状态。这类人群因长期不参与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可能会面临未来的养老金空白。第三支柱将在多大程度上能保障他们的养老问题?
近日一项调查显示,中国消费者倾向通过更加积极的财务规划来应对疫情影响,有77%的受访者认为,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保险的重要程度提高了,及早制定养老规划对于消费者而言更加重要。此外,有64%的受访者认为疫情后自己更加重视养老计划,这一比例相比上一期调查结果提升了11%。这充分表明,消费者的养老意识正在持续提升,而保险作为养老规划的主要工具之一,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关注。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从需求端来看,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深,消费者对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配置养老保险产品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年轻。从供给端来看,保险业回归保障功能后,保险公司更倾向于推出长期期缴的保障型产品,例如很多险企将主打产品瞄准了年金保险。
“养老的实际需求,是老年人能获得更丰富、更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例如护理服务、生活服务等。如果老人拿到养老金后,却买不到相应的养老服务,他们自身最迫切的需求就无法解决。”在尧金仁看来,从打通经济、社会双循环来看,发展养老保险为培育养老金融、养老产业、长寿经济,形成合理的养老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提供了重要契机。因此特别要鼓励养老资管产品与养老年金、护理保险、康养服务打通,将看不见的产品与看得见的服务结合,有效对冲长寿时代面临的护理风险。
市场活力不足
伴随国家助力养老政策密集落地,对保险机构参与第三支柱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前不久,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要求养老保险机构进一步聚焦养老主业,重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鼓励险企推出更多具有更高保障属性的保险,为下一步商业保险持续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发展划定了方向。
一家大型险企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政府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回归保障,集中力量从事养老业务,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压力。而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长期来看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产品的供给,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增强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
自2021年以来,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在丰富养老保险产品供给的同时,养老保险市场主体也不断扩容。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0家登记在册的商业养老保险公司。2021年6月1日,中国人寿、太平人寿等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此外,在供需两端的促进下,近年来年金保险市场也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
“虽然当前养老保险日益受到重视,且发行种类也逐渐丰富,但整体来看养老保险市场活力仍有所欠缺。”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认为,在政策层面,一些利民的好政策没有得到良好宣传,应该让百姓了解相关政策,明确养老预期。
健全制度框架
在尧金仁看来,目前上海的二、三支柱有先行先试优势,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也面临着突出问题:一是缺乏科学的养老保障产品;二是未建成统一的养老金账户管理平台;三是未形成有力的政策扶持体系。
“目前来看,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每月节税额仅二三十元,且操作流程复杂。应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激发买的意愿,解决买的难题,减轻买的负担。”尧金仁建议,要充分发挥上海金融市场发达,监管制度严密的优势,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低门槛、广覆盖、多选择、可持续的养老金融产品,开展市场化专业投资运作。同时,将财税支持作为第三支柱发展核心动力。比如,提供税前和税后缴费多种方式。由于中高收入群体对税收递延更加关注,中低收入群体则注重直接补贴更实惠。因此,要兼顾不同收入群体,将二、三支柱税收优惠统一或合并计算,以使没机会参与二支柱的群体参与到三支柱当中。
为此,他还建议,健全制度框架,实行财税和金融双头监管,建立统一的账户管理体系和跨账户的资金流动与对接系统。建立以账户为中心,而不是以产品为中心的退出转移机制,客户享有自由转换权,从制度设计上形成多元竞争、相互补充的格局,调动各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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