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相关政策组合拳接连推出。除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人社部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制定个人养老金文件及配套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研究完善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
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2.64亿,占比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3.5%。有机构预测,到205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27.9%,社会养老压力不容小觑。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投资在内的养老保障“三个支柱”,其中,第一支柱已覆盖超10亿人,但负担较重;第二支柱覆盖人群有限;第三支柱长期处于起步阶段,对养老的支撑明显不足。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认为,2019年,在我国养老金总资产中,第一支柱为6.29万亿元,占65.45%;第二支柱为1.8万亿元,占18.73%;第三支柱为1.52万亿元,占比15.82%,养老金体系呈现第一支柱“一支独大”的结构特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发展第三支柱十分迫切,系列政策的出台正是为了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从保险行业来说,多年来一直在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发展,4年前开启了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尝试,去年又启动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例如,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针对养老需求专门设计的养老保障产品,产品采取账户制,资金有“保底+浮动”收益,在生存期有养老金可以领取,对身故也有寿险保障,部分公司产品还有失能护理保障责任。
从业务效果看,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例,自2021年6月在浙江(含宁波)、重庆市启动试点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寿险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从规模来看,发展空间仍然巨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虽较为顺利,但业务规模仍较小,已经试点4年的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仍未形成较好的地区规模效应。
之所以出现这些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收益率上面临与银行理财产品、养老目标基金的对比压力,在推广时也存在基层队伍销售动力不足问题;又如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缴费、扣费等操作环节较繁琐。
朱俊生表示,未来的养老市场一定是跨业竞争的市场,如何将老百姓的巨额短期储蓄转化为长期养老资产,需要银行、保险、信托、基金、证券等多个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挖掘。
他认为,对保险机构来说,在参与养老市场时,除了在投资端积极提升长期养老资金的投资收益率,还可以在领取端发挥保险业独特优势,将年金保险和长寿风险的分摊结合起来,助力化解长寿风险。同时,也可以积极推动将养老和服务相结合,即“保险+养老服务”,这方面保险业已经做了很多探索和尝试。
第三支柱发展的黄金时代正在到来。证券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保险机构都非常重视养老第三支柱业务。业界希望在政策支持下,从资金理财和保障等角度,发挥专业特长,助力养老三支柱建设。例如,保险资管机构或定位于养老金管理的养老保险公司,仍可以推出信托型养老产品,发挥长期投资管理优势。寿险公司则继续推出专业的契约型养老保险产品,发挥在风险管理和精算领域优势。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种养老金融产品来看,各类机构立足专业、发挥特长也是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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