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与养老相关的社会保障、养老金、养老服务等民生议题引起广泛关注与讨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充分体现,也是优化股权结构和推动国企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经过多年的努力,2021年1月宣布中央层面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全国社保工作全面完成,划转比例统一为国有股权的10%,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为充实和扩大全国社保基金储备规模,应尽快探索优化国有股权合理分红机制、研究进一步划转的可行性、提高国资划转的透明度、非上市与上市股权置换、尽快出台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郑秉文建议。
 
  继去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后,今年再次提及。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对本报记者表示,养老保障体系整体发展情况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还存在差距。
 
  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是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对此,孙洁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和税优政策力度。尽快在深度老龄化省份和地区扩大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形成规模和资金效应,让更多更广泛的人群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加强养老第三支柱顶层设计。通过调降社保个人缴费率,建立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账户转换机制等措施,打通第一、第二、第三支柱之间资金流动渠道,快速扩大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账户覆盖面,提高养老资金运作效率。三是创新丰富第三支柱产品服务供给。推动保险机构延伸业务和服务链条,深度融入国家应对老龄化规划、医养结合等重大战略,积极参与各地养老产业布局、护理服务标准的调整,进一步增强养老产业和养老市场的参与度和服务能力。四是加强第三支柱市场监管。修订完善《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并借鉴农险、交强险出台专门的养老保险行政法规,夯实商业养老保险法制基础。五是加强第三支柱金融消费者教育。凝聚行业力量加大对住房反向抵押、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新型业务的社会宣传和金融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间是互助关系而非替代关系,营造良好舆情氛围,厚植“老有所养”的国家治理基石。
 
  针对养老服务供给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提案委专职副主任、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熊水龙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制定出台普惠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大力发展政府主导的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全面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郑秉文表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势在必行。建议加大筹资力度,推动适老化改造多元化筹资;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作用,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基层组织工作目标;完善标准体系,提高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品质和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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