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有149个城市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的状况,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的占比达到了13.5%,预计到2035年,我国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性弱、综合素质低、年龄结构不合理、工资待遇不高;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队伍不稳定难题,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于旭波表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核心是运营能力,而运营能力的核心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他建议,从多渠道扩充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数量、加强养老护理服务人员职业教育和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养老护理服务人员职业价值认同感等方面加强养老护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多渠道扩充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数量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2.64亿老年人,其中约4000万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的需求多达600多万,而全国的养老护理员只有50多万人。即便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的规划,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缺口依然巨大。于旭波表示,专业护理人员短缺是制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要多渠道扩充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数量。”于旭波建议,推进落实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养计划。加快推进人社部、民政部等部门开展的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等落地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资质企业等方式,加快推进养老护理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当前,北京等部分城市已实行对从事养老服务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一定金额的入职奖励。比如,《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京民养老发〔2020〕140号)明确,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享受一次性入职奖励。奖励标准为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奖励分三年发放到位。
于旭波表示,类似的政府支持政策可以持续在全国推行,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本科和大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一次性或月度补贴,增加养老服务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保持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此外,于旭波还呼吁降低报考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门槛,通过减免学费、专项奖助学金、生活补助等激励政策,吸引学生报考养老服务类专业。“以北京为例,要适度扩大招收京外生源,采用定向招生、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面向京外省份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加强养老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建设
养老护理不仅包括生活照料看护,还涉及医疗治疗、健康护理、心理护理等专业。目前,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有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不多,报考相关专业学生较少,部分学生分配专业后,入学之后转专业现象突出,专业吸引力不足,导致真正走向岗位的养老护理人才更为稀少。于旭波还在调研中发现,从事养老服务专业的教师数量紧缺、专业教育课程设置不完备、养老专业职业教育发展缓慢等问题也十分突出。
针对养老服务与管理高层次人才缺乏的现状,于旭波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支持鼓励高等本科院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着力培养养老服务机构、老龄事业的管理型与应用型人才,设置如老年护理、养老康复与养生、老年医学、养老服务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本科课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校企互动培育机制。”于旭波建议,支持院校联合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和完善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就业培训机制,加强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建设;支持高等本科和中高职院校建立长效机制,聘请养老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同时支持高等本科和中高职院校讲师到养老服务机构带教,提升一线护理服务人员服务技能水平。
提升养老护理服务人员职业认同感
除了收入水平低、工作强度大,养老服务行业“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还与社会公众对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同度不高密切相关。
于旭波表示,养老护理人员和医疗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相差悬殊,导致报考养老护理专业的学生数量远远低于医疗护理专业的学生数量,造成行业需求旺盛但人才缺乏的“供需失衡”局面。
对此,于旭波有两点建议。一是恢复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可全国通用。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养老护理服务人员职业荣誉感,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可有效促进行业人才跨区域发展和交流。
二是建立养老护理员人才注册及评价体系。由民政部门统一出台对养老护理员培养的规划,明确培养方式、资格证书、培养规划、晋级渠道、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等事项。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层面养老服务人才信息库,通过各省市区县民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完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养老护理服务人员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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