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梁海祥) 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记者了解到,养老理财有着“长期、稳健、普惠”三大特性,从此前试点情况来看,投资者认购踊跃。近日,已有试点银行机构在广州地区开启销售。

  试点扩容至“十地十机构”

  《通知》规定,自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理财公司。

  其中,对于已开展试点的4家理财公司(包括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提高至500亿元;对于本次新增的6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试点理财公司应当在试点地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但不得超出试点地区进行销售。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参照执行《通知》相关规定。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指出,此次进一步将“四地四机构”扩大到“十地十机构”,具有积极作用。一是增加养老理财产品供给主体。包括贝莱德建信、6家大型银行、4家股份制银行在内共有11家理财公司加入试点,产品试点额度达2700亿元,大大提高养老理财产品供给数量和能力。二是扩大试点地区范围。试点地区扩大到北京等10个城市,而且试点理财公司可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突破了此前对理财公司划定一至两个试点城市的限制,有助于满足更多民众对养老理财产品的需求。三是丰富参与试点的理财公司类型。此前参与试点的4家理财公司均为中资理财子公司,今年首次扩大到中外合资的理财公司,形成“10+1”试点公司格局,体现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深化。

  光大银行方面对记者表示,光大理财也将在以上十地开展养老理财试点工作。同时,从光大理财等机构的试点情况来看,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募集顺利,投资者认购踊跃,充分体现出养老理财在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养老需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扩围后首批产品已在广州开售

  记者了解到,养老理财的“养老属性”,着重突出“长期、稳健、普惠”三个特性。具体到产品形态方面,以光大理财首批发售的“颐享阳光”系列养老产品为例,产品封闭期为5年,更利于跨周期的资产配置与价值投资;产品拥有特有的收益平滑与动态风险管理机制,并且有效发挥银行理财多资产、多策略优势进行投资组合,帮助投资者获得波动更小、收益表现更佳的投资回报;产品面向大众开放,1元起投、1元递增,同时执行优惠费率,保持0认购费和0销售服务费,仅收取0.1%的管理费,以期覆盖更大范围的投资者。

  2021年12月,光大理财在青岛发行了首款养老理财产品“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6第1期”,随后又连续发行了2款养老理财产品。从青岛地区的试点销售情况来看,养老理财产品一经推出便受到当地居民的欢迎,部分营业网点甚至一度出现了排队购买的情况。目前,光大理财在广州地区的养老理财产品已于3月9日开始销售。

  董希淼表示,养老理财产品普惠理财性质突出——低门槛,投资门槛较低,适应大部分投资者需求。此外,还采用第三方独立托管、净值化定期信息披露等方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披露。考虑到养老理财产品封闭期较长,均为5年,部分理财子公司还在流动性上采取了两项特殊安排:一是在满足持有一定期限(如6个月)之后,按季或者按月进行分红;二是建立特殊情境下的流动性应急机制,如在投资者遭遇大病时,允许提前赎回。此次扩容之后,应加大养老理财产品创新,在保持“三性”的基础上,丰富产品资产配置、期限结构,增加投资者选择。下一步,还应针对养老理财产品特点,健全未到期理财产品转让机制,建立理财产品转让市场,通过市场化转让等方式,满足部分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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