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解强民 济南报道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劳动经济学副教授张金英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表示,早在2018年,我国就开始推动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意见》的出台,适应了社会发展和养老需求,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而不是替代,有多重利好。
张金英说,目前我国正在建立健全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覆盖10亿多人,基本养老保险有强制性,但很多人按最低档、最低年限进行缴费,最终拿到的养老金不高;二是职业养老金,即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覆盖面较窄,以央企、国企和一些大型民企为主,只能满足少部分人的养老需求;三是商业养老金,其在国家养老金结余中,占比微乎其微,而且群众对商业保险的认可度也不一样,所以亟待发展。
“养老保障是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在目前的背景下,很多人产生了对养老更高的需求。”张金英说,国家推出对个人养老金制度适应了群众需求,如果个人感觉养老金不足,可以自愿参加,增加养老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对此,很多网友关心,个人养老金跟自己在银行存款有何区别?
张金英说,《意见》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专款专用可确保参加人享受长期稳定的养老保障。
另外,《意见》规定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张金英说,这些金融产品会经过严格把关挑选,相比于自行挑选理财产品,相信在安全性上会有更大保障,既保障参加人的资金安全,又能兼顾盈利性,而且参加人可以自愿自主进行选择。
“《意见》说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我们期待的一个利好消息。”张金英说,虽然目前尚未就此制定细节,但预计会进行个人所得税减免,或在投资收益的税收上进行减免。
张金英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后,会对前两大养老支柱形成很好的补充,使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健全,养儿防老、以房养老等观念也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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