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主办、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和浙江大学老龄和健康研究中心承办的“个人养老金发展座谈会”举行。与会专家表示,个人养老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对于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未来要研究出台细则,推动制度健康发展,真正发挥好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作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何文炯指出,个人养老金是多层次养老金体系中的第三层次。这款养老金产品虽然由社会成员个人自主决定、自愿购买,但却由政府制定统一规则,提供税收优惠,并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这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养老金政策,表明政府希望全社会有更多的养老财富准备。此项政策出台之后,全社会的养老储备意识会强化,支付能力较强的中高收入群体将会拥有更多的养老金,资本市场上会有一笔长期稳定的资金。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认为,个人养老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在扩大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给有意愿有能力的人提供更多养老选项、提高资金运用的规模效应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诸多制度优势,例如一定的监控性(从建立账户到账户运营、支付能够通过监控防范化解风险)、政策优惠性、产品的可选择性和规模性等。从未来看,要研究出台细则,从老百姓需要出发改善经办服务,完善监管体系,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制度健康发展,真正发挥好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作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金维刚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对于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从目前看,这项制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突破还不多,建议面向广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体,通过推出更多有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设计提升制度吸引力,比如在领取养老金阶段实行普惠政策。按照目前限额缴纳的制度设计,未来个人养老金替代率提升有限,建议针对不同群体允许有多个缴纳档次供选择。考虑到参保人在一个银行或金融机构开设资金账户,产品选择范围有限。因此,可以考虑在政府指导下建立开放式的交易平台,将各个机构有关的养老产品投放到交易平台,扩大参保人的选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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