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银行表示,超长期限定存产品预计占比不会太大

  继养老理财试点、个人养老金账户后,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再添一员。5月13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近期市场运行情况通气会上表示,为进一步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拟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部分城市开展养老储蓄试点。

  ■记者 范昊怡 杨依泓

  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加快布局

  通气会上,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目前,我国具有养老属性的商业保险已为群众积累了超过4万亿元的长期养老资金,创新性的商业养老金融试点成效明显。为进一步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银保监会正在会同人民银行研究推出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试点。初步拟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部分城市开展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初步考虑为100亿元,试点期限暂定一年。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

  “养老储蓄试点基于我国公众储蓄偏好来创新产品和服务,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与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保险产品和养老基金产品等形成补充。在试点的基础上,应尽快总结经验教训,适时增加试点产品规模,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养老储蓄的需求。”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

  养老储蓄定价方式是关键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来说,市场上还没有5年期以上的银行储蓄产品,养老储蓄产品的定价方式便成了市场上广泛关注的问题。对此,光大证券分析认为,目前我国银行定期存款最长为五年期,更长期限没有可比产品。从定价的角度看,长期国债利率水平明显低于一般存款,凭证式国债、协议存款、5年期定期存款可以提供一定定价参考。相比这些产品,养老储蓄定价不会明显偏离。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养老储蓄产品定价方式或有两方面考量:一方面可能会由央行来决定基准利率,确定浮动上限,随后各家银行再基于此限,各自确定最终的利率标准。另一方面可能会根据市场竞争原则来判定,主要参考两方面内容,首先,按照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养老储蓄产品利率上限不能高于养老理财产品;其次,也要关注市场收益率情况。

  “一方面,超长期限的定期存款产品可能会出现‘存贷倒挂’,对银行来说并不‘划算’,另一方面,定价低的话对受众来说没有吸引力,但定价高又会提高银行的负债端成本,挤压净息差。”广州某国有行一家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稳定息差,超长期限的定存产品预计占比不会太大。

  和养老理财相比风险更低

  “我们暂时还没接到上级行对这个储蓄产品的通知,这应该是一款有多种期限的定期产品,投资者到时候应该再关注利率等产品要素来决定要不要购买。”5月16日,某国有行广州分行一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年轻人或者中年人除了养老储蓄外,也可以考虑适当地买一些商业养老产品做补充。”

  养老储蓄适合哪一类人群?对此有银行人士表示,养老储蓄推出后,可能会对凭证式储蓄国债形成一定替代效应,目标客群以追求稳健投资收益的工薪阶层和中老年人为主。此外,同样作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养老储蓄与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和养老基金等区别明显,后者可以通过配置权益类资产、另类资产等增厚收益。

  光大证券还提到,养老理财、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险可以有更灵活的配置范围,用来增厚收益,特别是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可以较大。相比较而言,养老储蓄具有保本保收益的特点,更适合风险偏好低的老年客群,但对于老年人来说,做长期养老储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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