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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刘从龙司长的办公室里珍藏着一套由中国集邮总公司发行的纪念邮票,那是2012年为纪念我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发行的。这套邮票的主设计图案是大红灯笼,两位老人相视而笑,一团喜气。
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21年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628亿元,惠及1.62亿城乡老年居民,这其中包括2132万困难老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我国经历了由无到有的过程,尤其在我国脱贫攻坚过程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政策找人”,啃掉了一块硬骨头。
刘从龙说:“到2012年7月1日,我国提前8年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填补了我国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险长期以来的制度空白。”
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制度的出台,反映了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数亿城乡居民‘养老不犯愁’的千年梦想逐步实现,向着党和政府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迈进一大步。”
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方略,其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是“五个一批”中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用社会保障兜住失去劳动能力人员的基本生活;聚焦特殊贫困人员精准发力,加快扎牢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把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兜起来,强化保障性扶贫。“这是我们做好社保扶贫工作的根本指引。”刘从龙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面向低收入群体,是“普惠性、基本性、兜底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缓解农村老年贫困、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着力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动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刘从龙说。
考虑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费能力不足,2017年8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明确政府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政策措施,为解决贫困人员的参保问题打开了政策通道。2018年11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提出限期将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待遇,使每一名贫困老人,都能够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阳光雨露。
政策有力度,关键是落实。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到2018年年底全国还有1113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人社部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政策找人”行动。通过与国务院扶贫办建立社保扶贫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国务院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进行比对,依托人社扶贫信息平台,直接将带有疑似未参保人员标识的数据下发给基层机构,为“找人”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
刘从龙与同事到广西全州县去调研,某村有个精神病患者,村干部想办法给他拍了照,之后每个月给他的卡里发养老金。
刘从龙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地方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协同力度,加强与公安、民政、扶贫等部门信息比对,切实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视线和工作范围。同时,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让贫困人员从“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从根源上解决“找不到人”的问题。
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2021年8月13日,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 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4号),调整完善困难群体社会保险帮扶政策,将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代缴保费范围,持续推动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
截至2021年年底,共为2354万困难人员代缴26.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5427万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9%,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进一步巩固。据悉,2022年,国家将再次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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