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章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投资旅游开发和养老项目为由、涉案68万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各镇(街)、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群众代表等共计70余人旁听了该案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某旅游开发公司赣州分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在章贡区成立,负责人为被告人赵某。该公司成立后,赵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以投资旅游开发和养老项目为由,安排公司员工通过推介会、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月利息2%高额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截至2017年1月,该公司向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80550元,涉及借款人57人,造成借款人实际损失667980元。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赵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以提供各种“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骗取老年人钱财,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及家庭和睦,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要提升识骗防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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