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厦门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根据《行动方案》,厦门要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各类养老托育服务主体扩大普惠性服务,围绕“普通群众消费得起”和“品质优良”的目标,引导市场通过良性竞争不断提供更多普通群众可及、质优价廉的服务产品。
鼓励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加快发展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五年内逐步覆盖80%以上社区。推动制定社区公益性养老服务基本要求、居家养老紧急事件应急助援标准,提升社区公共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社区建设试点,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的要求,每年试点不少于10个,到2025年初步建成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市商务局、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便民生活圈业务指导和跟踪督促,对纳入便民生活圈改造试点的社区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
要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站)、微型消防站、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维修点、便利店、食堂等。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延伸。
要推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建设改造一批充分兼顾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生活便利需要的无障碍服务设施。探索在试点社区配置幼儿寄托所,研究制定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相关政策。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借。新建一批社区服务中心项目,配置社区医疗服务站、幼儿寄托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室和青少年活动室等设施,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卫生、托育、养老、文化娱乐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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