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广东将持续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长期照护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基本建成能够满足供养对象需求、县镇供养服务网络相衔接的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到2025年,广东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有率将达到10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将不低于55%。
《通知》要求,各地要紧盯“到2025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有率100%”的任务目标,不断加强县级(区域)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
《通知》强调,要建立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各地可将部分地理位置较好、硬件设施完善、规模较大且已具备县级供养服务机构功能的乡镇(街道)老年人福利机构或敬老院改扩建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并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会议纪要予以明确。此外,对未收住服务对象、改扩建条件受限的供养服务机构,可通过改造升级转型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在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方面,《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和监测工作,确保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支持各地对发展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向护理型养老床位倾斜,对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加大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引导力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增加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设备,探索发展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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