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朱宁宁
社保是民生之基。“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已于今年初正式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全国统筹实施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在制度上解决了基金结构性矛盾问题,制度将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更有保障,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快捷。
全国统筹如何有序稳步推进,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本届以来,连续几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都有多名代表针对推进基本养老全国统筹提出意见建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代表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座谈倾听、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考虑和背景,并在制定全国统筹实施方案时,对重点意见建议予以吸纳借鉴,把推进改革与破解难题结合起来,把短期任务和长期任务结合起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逐步夯实全国统筹的基础。
积极建言 努力推动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需要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条件。近几年来,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这背后,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坚持和努力。本届以来,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不断积极建言献策,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制度的落地和完善,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8年7月1日,我国建立并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在不增加社会整体负担和不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基础上,实行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统一调剂使用,提高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和财政负担可控制,确保各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这项制度出台之前,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玉刚提出有关提高中央调剂比例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初建美建议对吉林省等基金困难省份在全国统筹制度实施过程中予以倾斜。
据了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以来,调剂比例不断增加,从3%起步,此后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2021年,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5%,2018年至2021年,跨省调剂基金共计600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养老金发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探索了经验。
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钦峰提出有关降低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的建议。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聂鹏举提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在统筹考虑降低企业负担和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2019年,国务院提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政策出台后,单位费率高于16%的省份全部将费率降低到16%,在费率上基本实现了全国统一。
与此同时,为解决省内基金不平衡问题,更好发挥资金利用效率,各省扎实推进省级统筹改革,按照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责任分担、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七统一”的要求,全面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到2020年底,所有省都实现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实施全国统筹夯实了基础。
伴随相关制度的推进落实,启动实施全国统筹制度的时机趋于成熟。
认真研究 吸纳借鉴
随着我国城镇化加速推进、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人口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加速流动,地区间基本养老保险金收支不平衡、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进一步显现,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亟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连续几年,全国人大会议上都有代表围绕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言献策。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广东团黄汉标等15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推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体现责权对应的奖惩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再分配,建立与之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平的权责对应的工作机制等;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陈仲南等3名代表提出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国人大代表田树槐建议中央加大对辽宁等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冯淑玲建议明确全国统筹后缺口分担机制。
对于代表所提的建议,人社部进行了认真研究。在与代表的面谈过程中,不但向代表解释了中央调剂制度的设计考虑和实施情况以及推进全国统筹的时间表、路线图,还请地方同志在面谈后做好回访,及时向代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在制定全国统筹实施方案时对重点意见建议予以吸纳借鉴。
扎实开展 持续推进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是均衡我国区域间养老负担,提升制度整体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据悉,全国统筹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全国一盘棋”,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调拨使用基金,对各省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基金结构性矛盾,增强了制度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这意味着,养老金的发放更有保障。同时,责任也更加明确。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在中央财政补助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压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建立省级政府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对基金收入征缴和支出管理的约束。
此外,业务办理也更加方便。建设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推动更多社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人社部将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吸收借鉴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全国统筹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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