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医疗机构的专业院感专家将会定期到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检查院感工作,对消毒频率、消毒液配置等进行指导。此外,在此类养老机构,还将安排医师和护士24小时值班,为老年人提供出诊服务。10月29日,记者从武汉市社会福利院了解到,由该院与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武汉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批准实施,这也是湖北省首个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
记者在《规范》中看到,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服务模式、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并提供了服务指导。
其中提到,养老机构可自建医务室、护理站、护理院(中心)、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医疗机构。床位数量为10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宜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量达到100张(含)以上的可申请设立护理院,有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医院。
如果养老机构不具备自建医疗机构条件,可以选择近距离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满足养老机构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
《规范》中提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应按照服务接待、综合评估、制定计划、签订协议、建立档案、提供服务等流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等服务,为慢性病及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治疗服务,协助老年人用药并将服药情况报告医生,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指导等。服务过程中,应根据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适时调整或变更服务计划。
《规范》中明确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建设应急队伍,应编制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还将提供健康教育服务,提供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等服务。
《规范》对生活照料服务、疾病诊疗服务、康复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规定,其中提到,医疗服务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如开具的医嘱、处方合格率≥95%;病历记录合格率为100%;健康档案合格率≥100%;医疗护理服务合格率为100%;不良事件报告率为100%;院内感染发生率≤15%;服务满意度≥90%。
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杨玲花是《规范》的起草人之一,她告诉记者,市社会福利院是省内较早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福利院之一,工作中大家关注到,住进养老院的老人多有医养需求,尤其是失能、失智的高龄老人,就医需求更为急迫。过去,部分养老机构开展了医疗服务,但在服务内容、医疗实力上参差不齐,因此,规范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迫在眉睫,“医养结合的目的就是做到‘小病不出门、重病有转诊、日常有保健’”。
杨玲花告诉记者,老年人多数患有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普通护理员缺乏医学专业背景,未来,机构内设或有合作的医疗机构,可安排专家定期来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和定期巡诊服务,让住养老人健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自理区、护理区老人的不同健康状况,医护人员定期查房,这样,一有病情变化,可以早发现、早处理”。
《规范》也对养老机构的院内感染防控有了具体的要求和参考指南,对养老机构进一步防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也有指导性帮助。未来,医院院感专家会来到养老机构,从消毒液配置到“三区两通道”的设置,手把手与机构人员共同建设好院感防控体系。
杨玲花表示,《规范》填补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标准的空白,且根据不同等级、规模养老机构的情况,提出了不同的结合方案。同时,也多次邀请相关高校、管理部门、医院等专业机构的专家参加评审,对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具有指导作用,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了统一标准,对推动武汉市养老改革不断深入和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具有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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