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在第八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广州)上,广东、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六省市民政厅(局)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据悉,这是继广东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五省区旅居养老合作行动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拓展。
未来,粤、辽、吉、黑、赣、桂、湘、渝、川、黔、陕等11省市区将着力打造纵贯南北、横跨西东的“候鸟式”旅居养老新模式。
各省市区将发挥在生态、气候、环境、文化、资源等方面的互补优势,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为核心,以旅居康养为重点,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鼓励养老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共同打造旅居养老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协同融合发展。
签约仪式现场
将探索“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广东、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六省市将在多方面开展紧密合作。
一方面,建立旅居养老产业合作机制。六省市民政厅(局)领导每年开展互访交流,确定对口合作年度重点工作;
建立六省市养老对口合作产业服务平台共享机制,研发完善、持续建设旅居养老智能化服务平台,整合养老、医疗、教育、旅游、文化、体育、金融等资源,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供需匹配;积极发挥六省市养老行业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
同时,推动旅居养老产业务实合作。在康养项目、居住环境、文化体验、区域传统文化研修等“四个方面”进行差异化闭环设计,共同培育更多的旅居养老示范基地,丰富产品供给;
建立六省市养老工作常态化交流机制;鼓励六省市养老行业商(协)会、养老机构等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旅居养老从业人员(包括医养护)人才培训与合作交流,搭建人才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实现跨省劳务输出;组建六省市旅居养老“为在其中”人才库,实现资源共享,践行“零工经济”。
此外,推进旅居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制定适用于六省市的《旅居养老服务合同》《老年人旅居养老服务规范》《旅居养老保险保障方案》等,推动六省市旅居养老服务品牌建设;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假借旅居养老名义开展的各种非法集资、欺诈消费、虚假宣传等损害老年人利益的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
11家广东“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公布
“我们已经建立了旅居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和服务规范,并储备了旅居养老人才库。”广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张东霞说,“‘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着重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通过不断激发老人在智慧养老、医养康养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在当天的签约仪式上,广东省民政厅还公布了11家广东省“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其中广州市3家、深圳市2家、佛山市1家、中山市1家、江门市1家、惠州市2家、揭阳1家。
据悉,2019年至2020年,广东、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广西六省区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培育了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共有66家,其中广东省11家、辽宁省5家、黑龙江省5家、江西省9家、广西壮族自治区36家;并组建了旅居养老智库专家委员会,设计了系列旅居养老服务产品。
通过“养老+旅居+N”模式,创新探索旅居养老“合作品牌”,拓宽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渠道。
颁牌仪式现场
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会长许晓玲表示,目前66家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均进行了适老化设计,并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例如每天都会对老人进行健康检测。同时,将为旅居养老参团老人提供旅居养老保险,保障出游安全。
此外,在旅居养老过程中将推出区域文化特色的研修班,让老人实现“老有所学”,同时将发挥老人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如老人退休前是医生,在团队中可以担任随团保健医生的角色,以激发老人的能动性和责任感,发挥他们的个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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