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是在我国即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关键时刻,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总体框架下提出的,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不仅具有高瞻远瞩的战略视野、以人为本的人文情怀,还有切中要害的具体措施,其中有很多新精神、新提法值得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在《意见》的工作原则部分,明确提出要“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其中“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是一个非常新颖的观点,深刻揭示了人口老龄化风险的本质特征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方法,展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上的战略定力。
人口老龄化作为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风险具有渐进性、层次性、不均衡性的特点。渐进性是指人口老龄化风险是逐渐显现的,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不断变化的;层次性是指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具有圈层化特点,往往是从与老年人关系最密切的领域逐渐向外一层一层扩展,最终对社会产生全面性的影响;不均衡性是指人口老龄化对各地区、各领域、各环节的影响大小并不是同等程度,而是表现出轻重不一的特征。正是人口老龄化风险的渐进性、层次性和不均衡性等特点决定了老龄化风险应对客观上也需要表现一定梯次特征,首先要解决近期的、最直接的、最严重的风险,然后再关注其他风险。
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并不存在千篇一律的灵丹妙药,而是必须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人口老龄化风险的大小、形式、缓急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应对措施。与此同时,社会各主体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上也在扮演不同角色、承担不同责任。因此,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的过程中,各类主体、各种措施也不是同时出现、平衡发力,而是表现出一定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序格局,呈现出梯次性特征。
对于老年人收入保障,《意见》提出要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实际上是要建立多道收入安全网,梯次应对老年生活质量下降的风险;对于老年人服务保障,《意见》提出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等,实际上是要在老年人周围构筑起家庭、社区和机构三道养老服务防线,梯次应对老年人面临的自理能力下降的风险。
《意见》提出“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展现出党和政府对我国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风险有清醒而客观的认识,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生、发展及未来变化趋势有清晰的判断,对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有足够的战略定力和明确的战略安排。面对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尽管形势严峻、风险重重,只要能够保持战略定力,正确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始终坚持“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从容不迫、有条不紊、有序化解,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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