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相关内容。
提质养老服务
近年来,昆明市老龄化进程逐渐加快,老有所养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60周岁以上人口为121.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4%,65周岁以上人口已达88.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49%。当前,该市养老服务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失能护理机构不足、医养结合不深入、居家上门服务网络薄弱等痛点堵点问题,迫切需要地方性法规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共十章,五十七条,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为目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在总结昆明立法经验和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养康养融合水平、强化扶持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突出地方特色。
《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内容,将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康养结合发展的体系,加强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提高养老服务城乡统筹水平,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水平,强化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职责,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共创全社会支持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格局。
关注供水安全
目前,昆明主城供水已形成“七库一站一江”多水源保障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供水覆盖面积不断增大,对城市供水的水量和水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源及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有待加强,配水管网布局有待优化,多水源联合调度的应急供水能力亟待提高,二次供水设施存在因管理维护主体不明确、管理不规范导致的水质安全隐患。
《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修订,在与上位法和国家政策保持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城市供水用水活动,重点在二次供水的管理,确保供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修订施行。
《条例》将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管理统一纳入适用范围,并从供水工作实际出发,调整了市,县(市、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修改了从事城市供水经营活动单位的准入方式;明确了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对水费的欠付;确定了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委托运行管理方式;调整了部分法律责任的处罚额度,确保过罚相当。
《条例》强化了水源、供水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将逐步推进水源互联互通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并从制水设备、消毒产品、涉水材料、出水水质等方面规范了利用城市公共供水从事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活动的管理。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每月水质信息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共享、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公示、水质定期检测和报告等制度,提升了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