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即将揭开面纱。
12月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下称“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意见,其中的一项就是广受期待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也预示着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上述文件尚未正式发布,但从此前人社部在各类场合传递出的信号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很可能将以具有税收优惠的账户制为基础。
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
“虽然今年人社部已经屡次表态,行业里对于账户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和核心思路已经有所预期,不过真的到了这一天,我们仍旧感到非常兴奋。”一名养老金融机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事实上,在去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之后,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和推进的进度条在今年显著拉快,人社部多次在公开场合释放关于该制度的信号。
今年2月底,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上表示,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目前对于第三支柱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10月末,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再次表示将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拟采取个人账户制,正在制定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研究出台配套政策。
什么是账户制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早在中国社会保险学会2018年度重点课题《建立中国特色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中,对此有过解释。
根据课题组的介绍,该制度是政府鼓励个人向专门的账户进行缴费,个人根据自身风险收益特征选择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以积累养老金资产的制度安排,并且将遵循个人主导、自愿参加,享受税收优惠制度三大原则。
在该制度下,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是账户持有人,载体是账户,打破养老金产品的壁垒,使账户持有人可以用一个账户购买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产品,提高第三支柱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聂明隽表示,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投资产品选择上,将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都作为个人养老金的产品,以利于参加人根据不同的偏好自主选择,也为市场充分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养老保障体系将迎发展春天
除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获批通过,上述会议对于养老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全面要求。
会议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制度设计,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为个人积累养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
2021年5月发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在全国人口中占比18.70%,与2010年相比,这一比例上升了5.44个百分点,我国老龄化的进程正在加速。
为了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难题,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然而,该体系的发展并未跟上老龄化的步伐。目前,三支柱呈现“跛脚”的态势,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独大但支付压力逐年累积,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增长乏力,而第三支柱几乎可被忽略。
今年10月,第一财经与长江养老联合发布的《长三角养老金融绿色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81万亿元,占比46.82%;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2.92万亿元,占比23.56%,两项合计,第一支柱占比高达70.38%。全国参加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共计6953万人,积累基金3.6万亿元,第二支柱共计占比29.02%。由于没有关于商业养老保险的年度公开数据,因此将2020年第三季度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的551亿元简单年化,再加上4亿元左右的制度性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占比约为0.6%,几乎可被忽略。
而根据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2020年12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介绍,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全部保费收入里占比约为50%,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占比超过35%。
2018年启动的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曾经被认为是第三支柱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但启动3年之后,这项试点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试点税延养老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3亿元,参保人数4.9万人。并且,试点到期后一直未有新政策进行衔接。
央行9月发布的2021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将《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列为专题,并指出了税延养老险的三大痛点:一是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有限;二是手续相对繁琐,削弱了投保积极性;三是产品同质化严重。
从今年的一系列动作来看,第三支柱将大大扩容,相比过去更多由保险机构及其发行的保险产品为主要参与方,之后将有更多种类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共同支撑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此前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随着社会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进一步释放,第三支柱市场潜力很大。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64亿,占比18.7%,养老金融需求非常巨大,而我国居民存款已经超过90万亿元,可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非常可观,规范发展第三支柱的基础和条件比较成熟。
而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一第三支柱顶层设计文件落地后,无疑会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金融行业的发展推向新的高峰。
西南证券预测称,未来5~10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加将带来老年消费增长和养老产业的快速扩容,2030年养老产业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4万亿元。同时,失衡的养老金结构也增加了对个人养老金融服务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资产保值增值的养老金融服务将迎来快速增长期。
“20多年来研究者千呼万唤,到了最近,大家对养老问题像是醒过来一样,现在是最好的春天。”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上海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泓近日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表示。
12月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下称“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意见,其中的一项就是广受期待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也预示着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上述文件尚未正式发布,但从此前人社部在各类场合传递出的信号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很可能将以具有税收优惠的账户制为基础。
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
“虽然今年人社部已经屡次表态,行业里对于账户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和核心思路已经有所预期,不过真的到了这一天,我们仍旧感到非常兴奋。”一名养老金融机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事实上,在去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之后,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和推进的进度条在今年显著拉快,人社部多次在公开场合释放关于该制度的信号。
今年2月底,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上表示,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目前对于第三支柱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10月末,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再次表示将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拟采取个人账户制,正在制定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研究出台配套政策。
什么是账户制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早在中国社会保险学会2018年度重点课题《建立中国特色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中,对此有过解释。
根据课题组的介绍,该制度是政府鼓励个人向专门的账户进行缴费,个人根据自身风险收益特征选择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以积累养老金资产的制度安排,并且将遵循个人主导、自愿参加,享受税收优惠制度三大原则。
在该制度下,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是账户持有人,载体是账户,打破养老金产品的壁垒,使账户持有人可以用一个账户购买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产品,提高第三支柱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聂明隽表示,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投资产品选择上,将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都作为个人养老金的产品,以利于参加人根据不同的偏好自主选择,也为市场充分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养老保障体系将迎发展春天
除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获批通过,上述会议对于养老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全面要求。
会议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制度设计,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为个人积累养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
2021年5月发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在全国人口中占比18.70%,与2010年相比,这一比例上升了5.44个百分点,我国老龄化的进程正在加速。
为了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难题,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然而,该体系的发展并未跟上老龄化的步伐。目前,三支柱呈现“跛脚”的态势,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独大但支付压力逐年累积,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增长乏力,而第三支柱几乎可被忽略。
今年10月,第一财经与长江养老联合发布的《长三角养老金融绿色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81万亿元,占比46.82%;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2.92万亿元,占比23.56%,两项合计,第一支柱占比高达70.38%。全国参加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共计6953万人,积累基金3.6万亿元,第二支柱共计占比29.02%。由于没有关于商业养老保险的年度公开数据,因此将2020年第三季度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的551亿元简单年化,再加上4亿元左右的制度性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占比约为0.6%,几乎可被忽略。
而根据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2020年12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介绍,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全部保费收入里占比约为50%,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占比超过35%。
2018年启动的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曾经被认为是第三支柱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但启动3年之后,这项试点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试点税延养老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3亿元,参保人数4.9万人。并且,试点到期后一直未有新政策进行衔接。
央行9月发布的2021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将《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列为专题,并指出了税延养老险的三大痛点:一是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有限;二是手续相对繁琐,削弱了投保积极性;三是产品同质化严重。
从今年的一系列动作来看,第三支柱将大大扩容,相比过去更多由保险机构及其发行的保险产品为主要参与方,之后将有更多种类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共同支撑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此前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随着社会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进一步释放,第三支柱市场潜力很大。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64亿,占比18.7%,养老金融需求非常巨大,而我国居民存款已经超过90万亿元,可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非常可观,规范发展第三支柱的基础和条件比较成熟。
而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一第三支柱顶层设计文件落地后,无疑会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金融行业的发展推向新的高峰。
西南证券预测称,未来5~10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加将带来老年消费增长和养老产业的快速扩容,2030年养老产业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4万亿元。同时,失衡的养老金结构也增加了对个人养老金融服务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资产保值增值的养老金融服务将迎来快速增长期。
“20多年来研究者千呼万唤,到了最近,大家对养老问题像是醒过来一样,现在是最好的春天。”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上海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泓近日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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