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盼着家门口能有个养老服务中心,没想到这么快就让俺赶上了。每天不光有‘长者食堂’,还有专业医护人员给做康复,就等于把门诊建在了床头上,这在以前可是做梦都不敢想的!”提起历城区郭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家住附近虞山新居的韩道英阿姨一个劲地竖大拇指。

2021年8月,郭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刚投入运营不久,69岁的韩阿姨就签约住了进来。由于身患多种慢性病,中心医务室医护人员为她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并制定了个性化的照护方案。

不到三个月,这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就吸引了15位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入住。

近年来,济南市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对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连续6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创新举措,扎实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级规划建设,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济南样板”。最新的数据显示,至2021年底,全市养老设施3641处,床位7.2万张,其中,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81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06处、农村幸福院2698处。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已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规范运营。

破茧蝶变:打造“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自从历下区甸柳街道第三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以来,91岁的李爷爷几乎天天去“打卡”。在这儿,除了与老友们拉家常、看电视、玩棋牌,康疗驿站的常规查体、理疗项目,中医专家的坐诊,李爷爷更是乐此不疲,样样都不错过。

前段时间,李爷爷感觉身体不适,由于子女都不在身边,他第一时间想到家对面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接到李爷爷的求救电话后,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老人家中,陪着他到中心的合作医院挂号、就诊。老人住院期间,中心的工作人员轮流去看望他;出院后,工作人员也每天定期上门给他测量血压、心率。

经历这一次,李爷爷自己及其家属都深深地意识到,老年人身边的养老服务中心,比想象得更不可或缺。

打造这样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既能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又找准了介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可持续模式,正是济南民政部门为居家社区养老设计的“济南方案”。

“过去由于政府补贴有限,运营方的服务理念相对薄弱,专业的照护能力不足,老人需要的各项服务满足不了,导致大多数长者日间照料中心的作用‘打折扣’,变成了老年人的活动中心。”济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孔彬介绍,“为了能够在有限的空间里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济南市民政局在2017年就提出建立‘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推动长者日间照料中心转型升级,承载更多的养老功能,提供更好的民生服务。”

2017年,济南市民政局要求每个区打造2处示范点,遴选一批北京、上海的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参与运营和管理。同时,分别对新建、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明确规定——“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800平方米”,并设置了短托、助浴等基本功能。历下区燕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天桥区宝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槐荫区腊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陆续落地。

2019年2月,济南市民政局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标准和功能——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除日间照料中心规定的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健身娱乐、餐饮服务等功能外,还应有为失能老年人全日照料、康复护理等功能。

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如今,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济南的大街小巷遍地开花,将为老服务触角延伸到家门口,扎根在社区中,和城市的烟火气交融在一起,成为济南市民生工程的生动实践。

标准引领:助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2021年6月,济南市统计局、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济南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37112人,占19.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94977人,占14.07%。老年人的养老意识在逐渐转变,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在激增,尤其是高龄、失能、独居等老年人对周边、身边、床边专业化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有了更高的期待。

近年来,济南市通过政府主导、标准引领、分类规划,扎实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济南市政府成立养老工作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对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连续6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标准引领。高标准编制《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明确要求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区(县)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为100平方米/千人、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社区为平方米/千人、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农村幸福院。

分类规划。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根据服务功能定位不同,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分类规划:社区级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日常服务、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基本就餐、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社区养老服务站,按照15分钟生活圈要求,服务站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日常服务、基本就餐、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同时,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列入土地招拍挂条件,分期开发项目必须将养老服务设施安排在首期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县政府。

今年4月份和8月份,在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部署会和调度推进视频会上,济南市民政局均作了典型发言,为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济南经验”。

“2018年以来,市财政共奖补资金3.2亿元,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1859处,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配建设施达标率100%,主城区补齐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42处,面积24.8万平方米。”孔彬信心满满地告诉记者,“整个‘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达17.2亿元,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等工作提供了强力保障。到2025年,全市养老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达100%。”

差异化补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今年11月,随着《2021年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如何把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好,成了不少养老工作者尤其是养老企业负责人实施“挂图作战”的进度标尺。

“今年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是按照2015年的省标来进行的,根据服务能力从低到高划为一星到五星5个等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打分更重注各项养老服务开展的全面性。针对济南特有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济南市民政局参照省标起草了更人性化的标准。”作为第三方评估平台,山东泰山社会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秦伟发现各地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差异较大,“有的中心在某一项服务上特别突出,比如钢城区的‘幸福食堂’;有的中心因为服务开展不够全面,就会影响评定的分数。”

据了解,等级评定结果直接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奖补挂钩,济南市民政局根据评定的等级发放运营补贴。对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达到1-5星级分别给予6、7、8、10、12万元(含省级奖补)不等的奖补。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1-5星级分别给予4、5、6、7、8万元(含省级奖补)不等的奖补;分类建设100-300平方米标准且经评估规范运营的其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评估结果给予2万元奖补。

“近年来,除了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补贴额度,济南市民政局采取了差异化奖补政策,这对养老服务企业来说,既是激励,也是倒逼。”但扶持和鼓励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孔彬表示,“明年是规范提升年,结合上级最新要求和实际运营情况,济南市民政局将分类制定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运营和服务标准;同时依托升级后的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各级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规模、服务开展情况、服务效果等数据实时监测,使监管更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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