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该省各地各部门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提出,到2022年年底,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十四五”期间,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撑,家庭养老床位加快建设,城镇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幸福院延伸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全省养老服务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为达到以上目标,《意见》指出,要建立完善法规政策体系、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投融资体系、运营服务体系、人才保障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强化要素保障,严格考评奖惩,大力宣传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效,营造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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