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民政局数据,截至2021年8月,全市经评估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约14万,而长期护理是失能老年人及家庭最突出的痛点和难点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

近年来,北京市陆续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20年石景山区被定为北京市的扩大试点区,已探索出一套可行模式。截至2021年9月底,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已有42.19万人参保缴费,3035人享受待遇。

在已试点模式中,或许可以窥见全面推行时在参保缴费和待遇保障上的具体情况。参保缴费上,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不含学生、儿童),筹资标准均为180元/人/年,城镇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划转,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城乡居民由财政和个人同比例分担。在待遇保障上,将符合条件的护理院、护理站、养老院和社区养老驿站等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分为机构护理、机构上门护理和居家护理三种服务方式。失能人员每月提供人均3000元的护理服务。

在全市推行符合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已明确下一步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失能评估、护理需求认定和护理服务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行动计划工程,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探索将商业性长期护理险作为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效补充。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去年11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加快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时曾透露,从长远看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都应该纳入参保范围,从具体实施看,计划2022年先从城镇职工启动,条件成熟后,再将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

“由于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项全新的社会制度,涉及了实施流程的多方面内容,因此,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辉表示,目前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与实施仍面临八大核心问题,如保障对象与保障范围;费率测算和筹资额度;补偿方式和结算支付;鉴定标准和失能评定;待遇享受和风险控制;服务提供和利用;系统运行与管理;服务培训和能力提升。

对此,王辉建议,要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市场化的优势,利用具有代表性的商保公司经办经验、信息技术之长,为政府所用。同时,要提早布局安排,摸清全市相关底数,如老龄人口结构、分布,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机构等。采用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选取成熟群体逐步推进,如职工群体、中老年人群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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