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细则》的通知(鞍
导语
关于印发《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细则》的通知(鞍民发(2017)27号)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了进一步提升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从201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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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细则》的通知(鞍民发(2017)27号)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了进一步提升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从201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
关于印发《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细则》的通知(鞍民发(2017)2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进一步提升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从201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现将《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细则》开展评定工作。
鞍山市民政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