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兑现2016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
导语
云南:曲靖市兑现2016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省级、市级补助日前,曲靖市财政局、民政局、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向曲靖市麒麟区福乐康老年公寓第二分院、沾益区松鹤老龄公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云南:曲靖市兑现2016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
导语
云南:曲靖市兑现2016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省级、市级补助日前,曲靖市财政局、民政局、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向曲靖市麒麟区福乐康老年公寓第二分院、沾益区松鹤老龄公
云南:曲靖市兑现2016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省级、市级补助
日前,曲靖市财政局、民政局、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向曲靖市麒麟区福乐康老年公寓第二分院、沾益区松鹤老龄公寓、陆良水阁保家圩养老服务中心、师宗县彩云老年公寓、会泽县盈仓万德老年公寓、会泽县鱼水情深康复老年公寓等符合条件的6家民办养老机构兑现了177.45万元2016年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其中省级建设补助136.5万元,市级建设补助40.95万元。
该项补助资金的兑现,是曲靖市落实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财政支持政策的重要措施,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曲政发〔2015〕19号)精神,2015年至2017年,曲靖市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办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新办民办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分别承担,其中:省级补助50%外,其余由市、县(市、区)按3:7比例承担。
为确保补助资金的落实,今年7月,曲靖市财政局、市老龄办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通过实地检查、现场评审、听取汇报、核对资料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已竣工,在民政部门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尚未获得相关补助资金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上述6家民办养老机构符合补助条件,予以补助。
下一步,曲靖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运营监督,不定期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