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山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导语
十堰市:竹山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竹山县不断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力度,农村福利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院民生活、供养服务等方面都有改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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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竹山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竹山县不断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力度,农村福利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院民生活、供养服务等方面都有改善和提高。
十堰市:竹山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竹山县不断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力度,农村福利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院民生活、供养服务等方面都有改善和提高。现全县有农村五保对象5516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032人,分散供养4484人。现全县有农村福利院17所,总占地面积662亩,建筑面积52400平方米,床位1650张,管理服务人员89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32人,床位利用率62.5%。
(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改善集中供养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和居住条件,从2007年开始,该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形成合力的原则,通过盘活乡(镇)村闲置资产、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福彩捐赠、财政安排等多渠道筹措资金6347.5万元,按照每所农村福利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供养规模100人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并重,先后建设了17所高标准的农村福利院。现全县各乡镇都有一所标准化的福利院,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
(二)配套服务功能不断完备。一是农村福利院管理体制得到明确。为推动全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进程,2013年,以全省社会救助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积极与县编办沟通联系,统一为16所农村福利院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明确了农村福利院法人地位、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管理服务责任主体。二是供养标准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分散供养1300元/人年、集中供养1800元/人年分别提高到现有的4800元/人年、6000元/人年,供养标准的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三是医疗救助不断完善。全面实行了资助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小病实行门诊补助,住院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个人自费部分由县民政局全额救助。四是院办经济蓬勃发展。积极组织有劳动意愿、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副业,用以改善生活。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全县大部分农村福利院基本实现粮油自给,壮大了福利院自身的经济实力,提升了福利院的供养水平。
(三)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竹山县农村福利院管理办法》、《竹山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竹山县农村福利院岗位职责》、《竹山县农村福利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院民卫生管理制度》等10余项管理制度。二是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全县农村福利院推行“真心付出,视院民为亲人;诚心交流,把院民当朋友;细心呵护,以点滴小事温暖院民;耐心护理,不厌其烦照顾院民;爱心奉献,不图回报情注院民”的“五心”服务工作方法,促使院民们进得来、住的稳、有福享。三是管理团队不断壮大。管理服务人员由2011年的55人增加到现在的89人,除城关镇福利院与县社会福利院联合办院外,其余16所农村福利院均实现由乡镇干部担任福利院院长,确保福利院有一个健全的服务队伍。2011年来,通过不断优化管理与服务,全县宝丰镇等14所农村福利院先后被授予“十堰市模范福利院”。(竹山县民政局 张军 叶金斌 熊璨)